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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正新材: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16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未来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5,220,335.59元;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56,532,163.8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02,575,869.08元,提取盈余公积5,653,216.38元,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53,454,816.50元,减付2020年向股东分配的2019年度现金股利21,989,500.00元,期末留存未分配利润231,465,316.50元。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综合考虑公司总体经营情况及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合理回报的需求,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未来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以本次董事会会议当天公司总股本142,045,31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0元(含

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39,772,687.36元,占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5,220,335.59元的31.76%。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中“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取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0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支付现金24,992,630.00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共计64,765,317.36元,占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5,220,335.59元的51.7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可转债转股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公司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进行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2021年3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制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股东利益,充分考虑了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总体经营情况与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要求,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事项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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