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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正新材: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15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四日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1月24日(星期一)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华一路2号公司会议室。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涛先生。会议议程:

一、与会人员签到(13:00—14:00);

二、大会开始,主持人介绍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三、宣读华正新材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宣读议案审议及表决办法;

五、宣读议案:

1、《关于延长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

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六、股东讨论并审议议案;

七、现场以记名投票表决议案;

八、与会代表休息(工作人员统计网络及现场投票结果);

九、宣读会议(现场加网络)表决结果;

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二、宣布会议结束。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确保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本次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

事宜。

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

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大会秘书处查验合格后,方可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不邀请媒体参加。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邀请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任何人进入会场。

三、大会正式开始后,迟到股东人数、股份额不计入表决权数。特殊情况下,

应经大会秘书处同意并向见证律师申报同意后方可计入表决权数。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同

时也必须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和扰乱会议秩序。股东要求大会发言,请于会前十五分钟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出示持股的有效证明,填写《股东大会股东发言登记表》,登记发言的人数原则上以十人为限,超过十人时先安排持股数多的前十位股东,发言顺序亦按持股数多的在先。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大会秘书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

五、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

发言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分钟,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将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

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现场股东大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单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七、会议期间,请遵守会场秩序,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个人录

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八、公司聘请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4日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一《关于延长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期的议案》各位股东:

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等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议案,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08号),目前尚未完成发行工作。为确保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顺利进行,拟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至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2月4日。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华正新材关于延长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4日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

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除第5项、第6项授权的有效期为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其余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

鉴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尚未完成发行工作,为确保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将上述授权有效期延长至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2月4日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华正新材关于延长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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