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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正新材: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参与投资新材料类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23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9转债代码:113639 转债简称:华正转债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参与投资新材料类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

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参与投资新材料类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为便于投资者进一步了解相关信息,现对该公告补充说明如下:

一、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目的

1、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控股股东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立集团”)及其关联方杭州华方创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方创量”)共同投资关联方杭州华方丰洲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方丰洲基金”),主要目的是通过专业投资机构,以股权投资的方式投资布局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性和相关性的新材料领域的优质标的,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自身产业上下游相关的企业。

公司控股股东华立集团是由多个产业集团组成的多元化投资发展的集团公司,其下属子公司超过一百家,产业投资布局涵盖大健康产业、新材料产业、能源物联网产业、工业园产业等,在产业投资布局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和广泛的资源。公司的实控人及华立集团高管对行业有深入的了解,对投资标的的市场空间、竞争格局有判断优势,有助于投资的成功。

上市公司则更擅长于聚焦覆铜板、复合材料等主业的经营发展,以及开展主

业相关的并购或合资合作。本次参与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可以以少部分资金撬动更多的资源参与新材料行业的产业投资,降低由上市公司投资中早期项目带来的风险;另一方面后续华方丰洲基金将聚焦于投资新材料行业创新企业,通过华立集团和上市公司进行管理赋能、资源赋能,以期部分标的公司成为公司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伙伴,发挥业务方面的协同效应。

2、基金管理人具有丰富和专业的股权投资经验。华方丰洲基金的管理人为华方创量,是华立集团旗下专注于生物医药、高端制造领域投资的产业基金平台之一,于2017年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医药健康、高端制造两大领域有多年的深耕经验。基金管理团队经验丰富,有十余年项目投资、IPO并购经验,通过产业基金已完成西湖生物、维立志博、柯林布瑞、睿健医药、百字尖、Rokid、变格科技等多家细分领域头部企业的投资,多家企业又后续启动多轮融资,给基金投资人带来较好的投资回报;华方创量目前在管5支基金,为杭州华方和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昆明高新诺泰大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英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华方柏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杭州华方丰柏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上基金运作正常,投资状况良好。华方创量的管理团队核心成员如下:

路驰,新南威尔士大学法学学士学位、科学学士学位,澳大利亚执业律师,现担任杭州华方创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核心成员,全面负责基金公司及团队的管理工作。在其过往投资经历中,主导投资项目包括杭州视在科技有限公司、极致核安、木链科技、百子尖、Rokid、变格科技等多个高端制造业项目。

罗王倩,第一军医大学临床医学学士、对外经贸大学国贸系金融学硕士、军事医学科学院毒物药物研究所药理学博士。历任北京亚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医药投资部部门经理、浙江华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泰康之家(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等职务。现任杭州华方创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核心成员,全面参与基金募、投、管、退及基金公司内部管理建设等各项工作。5年时间内,组建并带领医药团队完成30余个项目,近5亿元投资工作。

因此,公司与控股股东华立集团一起投资华方丰洲基金并由华方创量作为基金管理人是基于公司产业发展的战略需求,利用华立集团、华方创量在产业投资领域的经验和资源,通过专业化、市场化的基金运作,降低公司投资早期项目的

风险、强化公司新材料产业创新项目的布局。

二、投资资金的管理模式

1、华方丰洲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普通合伙人委派一名投委会成员,有限合伙人华立集团有权派一名投委会成员,有限合伙人华正新材有权委派一名投委会成员。投资决策委员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对于投资决策委员会所议事项,有表决权的成员一人一票,任何决定需要2票以上(含2票)通过。

2、根据协议约定,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将分三期出资,分别按照认缴出资额的30%、40%和30%进行缴款。即首期实缴金额为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的30%,第二期实缴金额为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的40%,第三期实缴金额为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的30%。按基金投资进度进行分期出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华方丰洲基金将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并根据协议约定委托一家有资质的托管机构对有限合伙账户内的全部资产实施托管,以保证有限合伙资产独立,不与管理人或其关联方资产混同。基金发生任何现金支出时,均遵守与托管机构之间的托管协议。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由独立审计机构对基金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审计报告将提交有限合伙人并提交中基协系统接受统一监督。

三、后续的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将加强对华方丰洲基金的投后管理,积极督促基金管理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合伙协议的约定规范运作,同时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中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基金募集进展、备案登记进展、基金进行的投资或资产收购事项进展、投资基金发生重大变更事项或者投资运作出现重大风险事件等。

综上所述,公司参与华方丰洲基金是基于公司产业发展的战略需求,通过专业化、市场化的基金运作,降低公司投资早期项目的风险、强化公司新材料产业创新项目的布局。投资协议中约定公司参与投资决策、分期出资、资金托管等,有效保证投资项目判断的合理性和资金使用的安全性。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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