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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亚邦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搬迁补偿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1-21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搬迁补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邦股份”)于2020年1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关闭搬迁补偿协议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为了积极配合和支持常州新北滨江经济开发区绿色安全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新北区安全关闭化工企业实施意见>的通知》(常新安监[2018]12号)等相关文件标准要求,公司决定自愿关闭搬迁位于滨江化工园区内的全资子公司常州市临江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江化工”),并由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人民政府对临江化工坐落于新北区滨江一路15号的工厂土地、房屋、设备设施等进行补偿。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人民政府依法委托常州市鑫浩房屋拆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浩拆迁”)办理临江化工拆迁协议实施及相关事宜。2020年1月13日,临江化工与鑫浩拆迁公司签署《关闭搬迁协议书》(以下简称“《搬迁协议》”)。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重组,搬迁补偿协议涉及金额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本次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搬迁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

甲方:常州市鑫浩房屋拆迁有限公司乙方:常州市临江化工有限公司

2、本次收储土地房屋情况

本次收储土地位于新北区滨江一路15号,土地总面积74509平方米,土地附着物建筑总面积约22163.17平方米。

3、补偿情况

根据常州市延陵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CJDBHYQ(2019)-延陵-01号、CJDBHYQ(2019)-延陵-01-2号和常州中南汇江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常中南评报字[2019]第174号以及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有关规定,本次搬迁补偿明细:各类土地、房屋补偿4412.21万元;设备设施评估补偿1430.28万元;各类补偿奖励1049.7万元;政策激励金214.56万元;上述合计补偿总额为7106.74万元。

4、付款方式:

搬迁补偿款根据企业停工停产、设备拆除、土壤风险管控和修复进度等情况分批次支付。

5、乙方关停搬迁责任:

按协议生效后约定的时间,乙方应停止一切生产活动,机器设备停运并自行合法合规拆除、搬迁、处置一切不可搬迁的设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厂区土地上一切危险废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乙方按照国家关于土壤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负责完成对厂区土壤进行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及修复;乙方在交付前承诺严格按劳动方面法律法规规定对原有职工进行妥善安置;承诺债权债务已处理到位或债权债务不影响本协议明确的责任义务履行,且无未履行完的各类行政处罚情形。

6、交付和拆除

乙方应当于2020年3月31日前履行完协议中约定的关停搬迁责任,将原辅材料等全部清理出厂区土地,将厂区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交付甲方,在此之前乙方仍负责厂区土地上工厂的一切环保、安全、日常管理责任。乙方交付时,应提供证据或承诺书证明厂区土地(包含全部房屋和地上附着物)无任何权属、抵押、租赁等纠纷。甲方组织验收乙方的交付,书面确认符合条件后进行接收。

三、本次搬迁补偿协议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搬迁对象公司全资子公司临江化工所有产能及主要生产设备、人员等已于2016年全部转移至其全资子公司江苏华尔化工有限公司。本次搬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根据搬迁协议,公司将共计获得人民币7106.74万元的搬迁补偿款,款项将分批到账,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补偿款。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根据搬迁工作的进展情况对上述补偿款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具体数据最终以经年审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为准。后续相关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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