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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隆科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27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9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改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证、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审计机构职责,并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审计工作中表现出来的专业、尽责的工作精神表示诚挚的感谢。为进一步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独立性和客观性,更好的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求,经公司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友好协商,公司拟不再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的财务

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

经慎重考虑,公司拟改聘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11484C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咏华、吴卫星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

成立日期:2012年03月06日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进行了充分审核,同意公司改聘大信会计师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19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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