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18.42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44,930股,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化如下:
类别 | 变动前(股) | 本次变动(股) | 变动后(股)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67,676,269 | -944,930 | 66,731,339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98,401,678 | 0 | 98,401,678 |
总股本 | 166,077,947 | -944,930 | 165,133,017 |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
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沈砖公路5500号
2、申报时间:2020年6月17日至2020年8月1日,每个工作日9:00-17:00;
3、邮政编码:201619
4、联系人:吕盛楠
5、联系电话:021-31273333
6、邮箱:sbac@baolong.biz;
7、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
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