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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克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10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并经于2019年9月9日召开的2019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王新宇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合计4,836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股份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4)。

二、 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常州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凤翔路1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19年9月10日起45天内,

工作日的9:30-11:30;13:30-17:00。

3、联系人:殷文贤

4、联系电话:0519-86225668

5、传真:0519-86225611

特此公告。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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