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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婴室: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8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婴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对爱婴室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319 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 万股,每股发行价 19.95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498,750,000.0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人民币 72,470,000 元,扣除其
他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14,758,231.74 元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411,521,768.2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8)验字第 61098157_B01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
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万元)          (万元)
 1              母婴产品营销网络建设              23,682.80         23,682.80
 2          母婴服务生态系统平台建设              5,489.11           5,489.11
 3        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12,000           11,980.27
                       合计                       41,171.91         41,152.18
     三、本次拟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及原因
     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母婴产品营销网络建设”的实施地点,除此
变更外,其他事项均无任何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
       所在省市                  门店数量(家)               合计面积(M2)
         上海                          40                         29,100
         宁波                          24                         16,300
         杭州                          16                         9,400
         嘉兴                          12                         6,000
         厦门                          15                         10,200
         无锡                          13                         8,600
         广州                          10                         7,000
         合计                          130                        86,600
     变更后:
    所在省市                 门店数量(家)               合计面积(M2)
         上海                          40                         29,100
         浙江                          52
         福建                          15                         10,200
         江苏                          13                         8,600
         广东                          10                         7,000
         合计                          130                        86,600
     此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主要是因为,随着市场开发的深入,公
司进一步优化了营销网络建设的战略部署,除募投项目原计划实施的 7 个城市
外,在上海,浙江,江苏,福建,广东五个省市中,公司还将在其中四省(除上
海以外)的其他城市开设门店。为提高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实现营销
网络建设目标,快速提高公司的市场占有率,故而对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进行了适
当调整。
   四、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仅涉及募投项目“母婴产品营销网络建设”的实施地点,未涉及募
集资金项目的用途、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等方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
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此
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变更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仅涉及“母婴产品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的
变更,未涉及募集资金项目的用途、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等的变更,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次实施地点的变更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
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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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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