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08月24日在公司三号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孙琳芸召集,经半数以上监事推选孙琳芸主持,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监事会审议认为,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8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二、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监事会审议认为,《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18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