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管理制度》的公告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公司拟将《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一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三)“审批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委托理财及其他动用公司资金、资产、资源事项”修订为“审批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委托理财及其他动用公司资金、资产、资源事项”。根据上述《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公司拟同步修订《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部分条款,将第三章决策程序第九条投资项目的审批权限和程序(一)公司的投资项目在符合以下条件时,由总经理提出投资方案,由总经理办公会议组织评估论证,报董事长批准(1)“单笔投资未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的5%”修订为“单笔投资未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的10%”。
具体明细对照如下:
序号 | 本次修订前 | 本次修订后 |
1 | 第三章第九条(一)(1)单笔投资未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的5% | 第三章第九条(一)(1)单笔投资未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的10%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1年4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