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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利科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02

证券代码:603217 证券简称:元利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3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元利科技”)于2019年6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事项尚需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55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7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54.9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25,088.9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13,223.00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6月17日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

[2019]2806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

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备案或核准环评批复项目总投资(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14万吨/年环保溶剂(MDBE)项目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编码:2016-500102-26-03-015369)渝(涪)环准[2017]92号40,000.0036,052.00
23万吨/年脂肪醇项目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编码:2016-500102-26-03-015420)渝(涪)环准[2018]12号30,000.0027,171.00
32万吨/年成膜助剂项目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编码:2018-500102-26-03-000131)渝(涪)环准[2018]13号30,000.0030,000.00
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编码:2017-370725-73-03-066993)乐环审表字[2018]35号5,000.005,000.00
5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15,000.00
合计120,000.00113,223.00

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市场情况需要对上述部分拟投资项目利用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先期投入部分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四)投资期限自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五)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风险控制措施(一)投资风险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审议程序

公司2019年6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监管要求,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专项意见的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未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且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保荐机构意见保荐机构认为:元利科技本次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八、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四)保荐机构出具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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