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17 证券简称:元利科技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1年8月
目 录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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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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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一、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品种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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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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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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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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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和《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特制定本次会议须知如下:
一、会议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进行,请参会人员自觉维护会议秩序,防止不当行为影响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二、本次会议现场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股东(或股东代表)如确需到现场参会,请于2021年8月10日下午17:30前通过电话或邮件登记近期(14天)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等相关防疫信息,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自备口罩等防护用品,并做好往返途中的防疫措施。股东(或股东代表)从潍坊市以外来参加本次会议,请留意并遵守潍坊市新冠疫情防控的最新规定和要求。
三、本次股东大会所议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股东的发言和质询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
五、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要求在会议上发言,应当在出席会议登记日或出席会议签到时,向公司登记。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或代表的股东和所持有的股份数,发言主题应与会议议题相关。
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内幕信息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有针对性的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全部回答问题的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六、在股东(或股东代表)就与本次会议相关的发言结束后,会议主持人即可宣布进行会议表决。
七、股东大会表决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
八、公司聘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为保持会场安静和整洁,请将移动电话调至静音或关闭状态。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11日 14点30分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朱刘街道工业园元利化学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会议主持人:刘修华 董事长会议记录人:冯国梁 董事会秘书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法律见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序号 | 会议议程 |
1 | 会议签到、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
2 | 会议开始、宣布出席会议情况和会议须知 |
3 | 推举计票、监票代表 |
4 | 逐项审议会议各议案 |
5 |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提问和解答 |
6 | 现场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
7 | 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
8 | 主持人宣读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
9 |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
10 |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
11 | 签署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
12 | 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一
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品种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0,000万元(含9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为合理利用自有资金,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品种的议案》,公司拟提高购买理财产品的风险等级,调整后,公司可购买流动性好、中高风险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的产品、资管计划、债券、基金等理财产品,授权有效期及投资总额等其余内容不变。
新增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具体如下: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合理利用自有资金,提高自有资金的利用率,节省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高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有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委托理财金额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含9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及范围
公司可购买证券、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的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债券、基金等理财产品。对要购买的理财产品,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流动性与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
(五)委托理财期限
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且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24个月。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时,与相关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九)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向各金融机构购买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24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风险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批与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项的有效开展及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委托理财受托方情况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交易对方包括但不限于证券、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等金融机构,公司董事会将视受托方资产状况严格把关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 2021年3月31日/ 2021年一季度(万元)(未审计) | 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度(万元) (已审计) |
资产总额 | 282,965.00 | 255,773.82 |
负债总额 | 48,884.31 | 29,883.14 |
净资产 | 234,080.69 | 225,890.68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5,031.24 | 15,611.11 |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品种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且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品种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功能效率,提高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增加购买理财产品投资品种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障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品种,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元利科技本次增加自有闲置资金投资流动性好、中高风险的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上海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在保证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品种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上市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元利科技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好、中高风险的理财产品的投资品种事项无异议。
该议案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1日
议案二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应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董事会提名刘修华先生、秦国栋先生、王俊玉先生、刘玉江先生、冯国梁先生以及张建梅女士六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均具备合法的任职资格。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将与独立董事组成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该议案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1: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1日
附件1: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刘修华先生,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师。历任昌乐县科苑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元利化工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秦国栋先生,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历任山东海化天合有机化工有限公司车间主任、技术处副处长,元利化工生产技术部主任,元利化工副总经理,元利科技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技术中心主任。
王俊玉先生,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师。历任潍坊有机化工厂科员,山东海化天合有机化工有限公司科员、副处长、处长,潍坊五洲货运代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元利化工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刘玉江先生,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潍坊凯盛食品有限公司综合会计,元利化工会计主管、财务部主任,元利化工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冯国梁先生,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际贸易部业务经理,山东海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国际贸易部业务经理,元利化工国际贸易部主管,元利科技国际贸易部主管、证券部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张建梅女士,女,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元利化工化验室科员、质检部部长兼化验室主任,元利科技质检部经理兼技术中心副主任。现任元利集团董事、质检部经理兼技术中心副主任。
议案三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应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董事会提名姜宏青女士、丁玲女士、张强先生三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姜宏青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查,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简历独立董事制度的知道意见》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已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该议案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1日
附件1: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姜宏青女士,女,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会计学会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委员会委员,现任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公司独立董事。
丁玲女士,女,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律师。历任潍坊柴油机厂理化工程师,山东衡源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山东潍柴华丰动力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山东衡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山东国耀(潍坊)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任山东泰鲁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公司独立董事。张强先生,男,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理学博士学位。现任南京理工大学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教授、南京清研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科技副总经理。
议案四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应按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监事会提名黄维君先生、刘国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审议通过后将同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该议案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3: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11日
附件3: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黄维君先生,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元利化工MDBE事业部经理、苯精制事业部经理,元利科技总经理助理、苯精制事业部经理、增塑剂事业部经理。现任元利科技监事会主席、重庆元利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黄维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81,007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黄维君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国辉先生,男,1982年出生,本科学历,2005年3月至今,在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历任元利化工办公室主任、仓储物流部经理、审计部经理,现任元利集团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采购部经理。
刘国辉先生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5,993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刘国辉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