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
股份计划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王萍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4,0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36%。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王萍女士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得减持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43,5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209%。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部分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王萍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74,069 | 0.0836% | 其他方式取得:90,076股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竞价交易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王萍 | 不超过:43500股 | 不超过:0.0209%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43500股 | 2023/2/27~2023/8/25 | 按市场价格 | IPO前取得、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股权激励取得 | 个人资金需求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公司副总经理王萍女士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任职期间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限售期届满后,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已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
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披露减持计划的公司副总经理王萍女士将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情况和市场情况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具体减持时间和减持数量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王萍女士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