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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民制药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30

公司代码:603222 公司简称:济民制药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本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8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536万元。当年现金分红数额占2019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重约22.20%,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二 公司基本情况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济民制药6032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张茜潘敏
办公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北院路888号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北院路888号
电话0576-840668000576-84066800
电子信箱investment@chimin.cninvestment@chimin.cn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和产品

公司主营业务为医疗服务、化学制药及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主要产品为医疗服务、大输液、安全注射器、无菌注射器、输液器和体外诊断试剂等产品。

(二)经营模式

1、医疗服务业务

医疗服务板块是公司近年来发展的重点,目前公司旗下拥有博鳌国际医院、鄂州二医院和新友谊医院三家综合性医院,规划床位近2000张。

公司旗下的三家医院均为民营医院。民营医院主要通过更好地提升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赢得患者信赖,增加诊疗人次、提高病床使用率等来获取收益。

2、大输液业务

1)采购模式

公司大输液生产所需的主要原辅料包括生产药包材所需的聚烯烃粒子,葡萄糖、氯化钠等原料药。目前,公司大输液生产所需原辅料采购由公司采购部统一进行。对于原料药、聚烯烃粒子等用量较大、采购距离较远的主要原材料,公司采用储备定额采购模式,即由采购部依据库存管理制度结合生产部安排的生产计划进行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计划分为内销和外销产品。内销产品按照以销定产的原则由公司生产部根据销售计划制定。公司外销产品采用订单式,即在公司收到销售订单后开展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大输液业务的销售模式分为直销和经销两种。在直销模式下,公司直接与终端医院签订销售合同达成购销关系,根据医院的用药需求,将产品直接发往终端医院。在经销模式下,公司不直接与终端医院达成购销关系而是与经销商(医药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再由经销商销售至医院等最终用户。

3、医疗器械业务

1)采购模式

公司注射穿刺器械生产所需的主要原辅料包括医用聚丙烯、聚氯乙烯等原材料以及注射针、输液针、配药针和胶塞等辅料。

公司注射穿刺器械原辅料采购由聚民生物采购部根据生产部制定的生产计划开展工作。聚民生物会结合国际原油价格的变动情况、市场供求关系、各地实时行情信息和自身需求,协商确定采购价格。

LINEAR公司会结合国际价格的变动情况、市场供求关系、各地实时行情信息和自身需求,协商确定采购价格。

2)生产模式

注射穿刺器械的生产计划分为内销和外销产品。内销产品按照以销定产的原则,由聚民生物生产部根据销售计划、历年数据和现有库存制定。外销产品主要为美国RTI公司OEM,采用订单式,即在聚民生物收到销售订单后开展生产。

体外诊断试剂(IVD)生产计划由LINEAR公司生产部根据销售计划、历年数据和现有库存制定。

3)销售模式

注射穿刺器械的销售模式分为内销和外销。外销产品主要为安全注射器,系美国RTI公司根据其市场情况,向聚民生物下达订单,聚民生物根据订单生产,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将产品销售给美国RTI公司。内销产品包括无菌注射器和输液器,主要采取经销模式,直接客户主要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并由合作的经销商客户将产品销售至医疗机构终端用户。

(三)行业情况

1、医疗服务行业

(1)医疗机构分类

我国医疗机构按经营目的、财政、税收、价格政策和会计制度不同,被划分为非营利性和营利性进行分类管理。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而设立和运营的医疗机构,其主要向公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满足社会公众的最基本医疗需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收入用于弥补医疗服务成本,实际运营中的收支结余只能用于自身的发展,并执行政府规定的医疗服务指导价格,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和政府给予的财政补助。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我国医疗服务体系中占主体和主导地位,常见主要有:公立医院、国有企业创办的企业医院、民营资本创办的非营利性医院等。

营利性医疗机构是指医疗服务所得收益可用于投资者经济回报的医疗机构,其可以根据市场需求自主确定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价格放开。

(2)医疗机构分级

我国各类医疗机构按床位、科室设置、人员、房屋、设备、各项规章制度及人员岗位责任制、注册资金到位等标准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进行审核并予以登记,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4)医护人员的执业许可

我国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通过考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医师,经相关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后,方可按

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为相应的医疗机构、预防疾病机构、保健机构工作;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根据《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护士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从事护理工作。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医疗卫生机构配备护士的数量不得低于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

(5)医保结算和支付

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包括中医医院)和定点药店管理。定点医疗机构须经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并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进行检查和审核,并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规定以及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的协议,按时足额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医疗费用,对不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定点医疗机构有义务提供审核医疗费用所需的全部诊治资料及帐目清单。

2、医疗器械行业

医疗器械行业属医药制造业。根据2017年颁布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0号)第四条规定,我国对医疗器械按照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管理。具体医疗器械分第Ⅰ类、第Ⅱ类和第Ⅲ类。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第Ⅰ类医疗器械的经营企业不需许可和备案,对第Ⅱ类医疗器械的经营企业进行备案管理,对第Ⅲ类医疗器械的经营企业进行许可管理。

3、化学制药行业

近年来,随着“4+7”试点带量采购、两票制、招标降价、医保控费和一致性评价等国家新一轮医改政策的陆续出台和深入推进,短期内将对医药行业的发展带来较大压力。但是从中长期来看,伴随着经济的持续增长、医疗保险体系的逐渐完善、人口老龄化程度的提高、人们健康意识的不断增强以及医疗刚性支出快速增长,医药行业的销售收入仍将保持持续增长。2019年,我国医药行业营业收入达到23,908.6亿元,同比增长7.4%,行业实现利润总额达到3,119.5亿元,同比增长5.9%。(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商产业研究院)

4、行业政策以及应对措施

行业政策

(1)国家医保局于2019年4月17日公布了《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8月又公布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医保发〔2019〕46号)正式印发,11月发布《谈判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

通知》(医保发〔2019〕65号),12月国家医保局和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至此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正式收关。医保目录的调整,体现了以人民利益为中心的原则;目录内药品结构进一步优化,管理更加严格规范,用药保障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2)2019年4月28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导则》、《药品追溯码编码要求》两项信息化标准,对于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参与方构成及基本要求、药品追溯码基本要求等提出了具体规范和标准。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全面实施后,假药、劣药将无处藏身,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将会得到进一步的保障。

(3)2019年5月,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通知》,提出到2020年底,在500个县初步建成新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以下简称“县域医共体”),逐步形成服务、责任、利益、管理的共同体。县域医共体实行药品耗材统一管理,统一用药目录、统一采购配送、统一支付货款。医药企业的市场准入策略和营销策略也必将随之改变。

(4)2019年6月5日,国家医保局等四部委印发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国家试点城市名单;10月24日,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技术规范和分组方案也正式明确。这是国家医保局贯彻落实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重要举措,将有利于更科学的以医保控费,促使药品回归临床价值。

(5)2019年6月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43号)等文件,旨在不断深化医改程度,扩大医改范围。

(6)2019年7月1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提出“健康中国”建设的目标和任务。该文件的出台,将直接引导全社会从单纯的疾病治疗,逐渐转移到科普预防的工作,未来国家会加大民众健康管理的投入。

(7)2019年8月1日,国家药监局关于扩大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药监械注﹝2019﹞33号),加快推进医疗器械产业创新发展。

(8)2019年8月,新版《药品管理法》正式审议通过,法规明确规定了国家鼓励研究和创制新药,对“防治重大传染病和罕见病等疾病的新药、儿童用药品”予以优先审评审批;取消GMP认证,但将建立全链条风险管理制度,健全药品追溯制度;同时加大了研产销各环节的违法处罚力度。

(9)2019年11月29日,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印发《关于以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医改发〔2019〕3号),

从药品、医疗、医保改革和行业监管四个方面提出了15项改革举措。该通知的发布有利于进一步推动试点及扩围工作落地见效,确保群众从改革中受益;同时有利于进一步凝聚共识,深化“三医”联动改革;还有利于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

(10)2019年12月1日,新版《药品管理法》施行,鼓励创制新药、明确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落实药品全生命周期主体责任;健全药品追溯制度,用信息化的手段保障药品生产经营质量安全,并围绕提高药品质量,全面系统地对药品管理制度做出规定,质量要求更高。

(11)2019年12月6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做好当前药品价格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医保发〔2019〕67号)。该意见的出台是为了明确现阶段药品价格管理的基本政策,构建药品价格常态化监管机制的制度框架,落实短缺药品保供稳价的各项相关政策。

(12)2019年12月18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73号),要求各省级医保部门在规定期限内将97个医保谈判药品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直接“挂网”,确保新版医保目录及时落地。

应对措施

1.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家医药政策走势,及时把握医药政策变化趋势,把握机遇,充分发挥品牌、产品优势,提升公司整体竞争能力。

2.公司将持续关注行业变化,加大对新产品的研发投入,加强与外部研发机构合作,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不断丰富公司产品结构,提升公司市场竞争优势。

3.公司将密切关注医疗服务市场变化,积极扩大对外合作,持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促进公司医疗服务板块快速发展。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9年2018年本年比上年 增减(%)2017年
总资产2,084,490,165.242,124,838,525.20-1.901,574,910,224.47
营业收入771,279,230.93697,831,631.0510.53602,898,708.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198,689.1732,062,818.70115.8252,884,359.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665,656.97-99,682,330.7196.3251,608,807.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72,085,560.42809,721,567.827.70793,444,750.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2,773,604.48123,987,469.8123.2272,093,811.7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20.10120.000.1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20.10120.000.1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234.00增加4.23个百分点6.86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192,878,575.35186,277,252.44199,084,238.29193,039,164.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261,381.6613,192,396.6816,824,662.1527,920,248.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8,841,806.4510,613,227.5113,590,986.62-36,711,677.5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775,207.0158,728,054.4030,578,392.8457,691,950.23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4,336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5,904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双鸽集团有限公司0115,830,80036.200质押70,000,000境内非国有法人
张雪琴039,069,20012.210质押12,000,000境内自然人
台州市梓铭贸易有限022,000,0006.880质押21,000,000境内非
公司国有法人
李丽莎010,000,0003.130境内自然人
李慧慧010,000,0003.130境内自然人
深圳前海正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正帆敏行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477,9003,477,9001.090境内非国有法人
田云飞03,400,0001.060境内自然人
别涌03,400,0001.060境内自然人
深圳前海正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正帆敏行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328,6003,328,6001.040境内非国有法人
李启军328,4802,569,9000.800境内自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仙玉家族持有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份6636.9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75%,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双鸽集团100%的股权和法人股股东台州市梓铭贸易有限公司92.73%的股权。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请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的“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浙江济民堂医药贸易有限公司、聚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台州市聚瑞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海南济民博鳌国际医院有限公司、鄂州二医院有限公司、白水县济民医院有限公司、郓城新友谊医院有限公司、上海铭迦医院管理有限公司、LINEARCHEMICALSS.L.和上海铭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10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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