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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通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3223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目录

议案一: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

议案二: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7

议案三: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9议案四: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 11议案五: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2023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 12

议案六:关于审议公司董事2024年度报酬的议案 ...... 13

议案七:关于审议公司监事2024年度报酬的议案 ...... 14

议案八: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15议案九: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业务文件的议案 ...... 16

议案十: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 17议案十一:关于修订《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资金往来管理暂行办法》的议案 ...... 19

议案一: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

大家好!非常感谢对公司董事会的信任和支持!2023 年,公司聚焦主线,优化布局,结合市场形势的发展与变化,逐步调整业务架构比重,优化了产业布局,业务结构由单一支柱逐步向多点并行、创新突破转变。LNG 运贸、公路运输、港口运营、汽修、驾培等业务稳定运行,港口建设顺利推进,为公司后续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此次,董事会向全体股东总结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回顾

(一)公司经营业绩情况

报 告 期 内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375,588.8 万 元 , 较 上 年 同 期 减少 28.72% ; 营 业 成 本354,751.16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3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749.06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3.35%。

(二)公司主要业务经营情况

1、清洁能源业务

公司 LNG 贸易业务的开展方式为从 LNG 沿海接收站、内陆 LNG 液厂以及贸易商等处采取“以销定采”的模式进行采购,之后通过经济合理安全高效的分销、配送模式,组织车辆通过公路运输将LNG从接收站或液厂运输至终端客户处。

公司辐射的市场区域覆盖了华北、华东、华南等主要的天然气消费区域,这些区域由于处于“西气东输”等主要管线的末端,客户最终获得管道气的价格有可能高于 LNG 的现货到站价格,因此也是主要的LNG市场区域。2023年公司适时而动,根据市场价格波动情况,扩大采购液源,依托中海油、中石化等海液接收站及内陆液厂资源,稳定供给下游客户。

纵观2023年全年,中国LNG价格先下跌后升高,市场供应充足,但终端需求低迷。公司积极应对LNG市场价格变化,从销售端做好客户维护及开发,加强

客户群体管理,合理调配车辆,服务好原有客户的同时,积极拓展用量稳定的新客户。

2、实体物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货物道路运输(散货、起重吊装等)业务,目前拥有运输车辆170余辆(普货150余辆、罐箱20余辆)。普货车队主要进行港口搬倒业务,并承接周边区域普货运输业务;罐箱车队主要在省内沿海地区进行拉运集装箱业务。危化品车队主要从事危化品运输业务,承运的货种主要包括液碱和LNG。其中,液碱运输车辆70余辆,是胶东地区较大的液碱运输车队,客户以山东地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为主,并长期保持密切合作,运输线路辐射全省。公司凭借自身运力优势,业务不断拓展,货源日渐丰富,货运量稳步增长;借助龙口港、屺姆岛港,稳步发展港口货源,加强与万华化学、东海氧化铝等优质客户的深度合作。

3、港口业务

公司港口业务是依托在烟台港龙口港区南作业区(裕龙岛港区)新建设的7个生产性泊位及配套库区,为腹地企业提供船舶停泊、货物装卸服务,收取港口装卸作业费及其他配套服务费。同时公司将利用自有拖轮、油气回收装置等设备设施,为来港船舶提供船舶污染物接收、船舶及海上设施溢油应急、船舶物料和生活品供应等船舶服务,收取船舶服务费。公司还计划利用自身港口经营的便利条件开展国内外船舶代理、货物运输代理和无船承运等业务,收取代理服务费用。

2023年度,公司将裕龙港务建设的重大件码头租赁给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使用,主要用于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建设所需各类海运大件设备和桩基材料的卸船作业。

(三)认真履行决策职责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13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40余项。内容主要涉及公司定期报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提供担保预计、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交易事项等。公司各位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2023年度,未发生董事会议案被否决的情况。

(四)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2023年度,公司召开了六次股东大会,包括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和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各专门委员会按照董事会赋予的职责权限,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

(六)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董事会始终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尽可能减少投资者的投资风险。

(七)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与管理层讨论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的具体执行情况,确保公司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实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每年均会组织、协同审计师进行内控审计,根据内控审计结果显示,公司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重要缺陷;公司对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均不存在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公司审计师亦确认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二、2024年董事会工作重点

1、港口业务

裕龙港务位于龙口港区南作业区,紧邻山东裕龙石化产业园,规划建设各类泊位及配套支持系统,并同步配备罐区、仓库、皮带机、管网等设备设施,运用先进的生产管理系统和信息化技术,为山东裕龙石化产业园区内企业提供先进、

专业、完善的码头装卸、货物仓储服务,同时还将发挥跨界资源配置功能,集聚金融、商贸物流等资源,为园区内企业提供增值港口供应链服务。公司将恪守安全生产底线,积极推动生产组织标准化,大力提升通航效率,专题解决客户诉求,提升客户满意度,并进一步规范内部治理,完善内控管理,加强法务合规管理,防范经营风险。

2、实体物流业务

实体物流业务将继续整合资源、多元发展。一方面,继续依托港口资源优势,合理规划管理流程,完善车辆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疏港能力,最大限度减少运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另一方面,积极发挥上市平台作用,借助上市公司的企业信用度和品牌影响力,开拓新的客户群,打造综合性强、竞争力高的物流体系,提升物流板块社会影响力。随着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的投产,公司相较同区域企业兼具硬件设施与软件配备优势,可为其提供强大的物流运输支撑。

3、清洁能源业务

未来几年,公司LNG业务以丰富上游资源、拓展终端市场为重点,持续提高市场占有率及服务质量。

采购方面,一是与国内主流资源方实现直签,获取稳定、优惠的资源供应;二是拓宽资源合作模式,利用好资金优势及下游市场优势,在合资合作、资源承包等方面实现不断突破;三是借助控股方龙口LNG接收站项目,积极探索海外采购及联合采购,实现资源途径的延伸。

销售方面,计划全面拓展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重点加大终端用户开发,为客户制定个性化服务政策,满足不同客户需求。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议案二: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从切实维护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的职责,依据《监事会议事规则》组织监事会会议,2023年度共召开了7次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审核并对相关事项提出意见,现将重点工作汇报如下:

二、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决策程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内控制度完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其职务时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认真检查审核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并对公司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标准无保留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四、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与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承诺一致。

五、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3年度,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相关协议规定执行,交易程序合法,交易及价格公平、公正、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对该报告无异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

2023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各项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站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角度,履行监事会职责,发挥监事会监督检查

作用,依法列席、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推动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和运营规范,提高公司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度,我们将不断提升专业水平,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一如既往地认真、勤勉、依法依规履行监事会职责,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经营层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议案三: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 年,公司应势而行,深化融合,运贸管理系统、安全管理平台、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正在稳步推进,通过各项经营、管理系统的搭建和融合,进一步明确经营、管理责任,提高经营管理效能。现将财务决算报告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和信审字(2024)第00018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的审计意见:

恒通股份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恒通股份2023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

二、2023年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

1、资产负债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计50.74亿元,其中流动资产合计为

25.10亿元,非流动资产合计为25.64亿元(其中固定资产为4.11亿元)。负债总计12.46亿元,其中流动负债合计为8.21亿元,非流动负债合计为4.25亿元。股东权益合计38.28亿元,其中股本为714,187,046元,资本公积为24.14亿元,盈余公积为0.61亿元,未分配利润为5.75亿元。

2、盈利情况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56亿元,营业成本35.48亿元,销售费用1,098.50万元,管理费用8,801.12万元,财务费用-1,797.59万元,营业利润13,991.04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4,021.1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749.06万元。

3、现金流量情况

2023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2,042.88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5,800.67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1,637.59万元

4、主要财务指标

项 目2023年2022年
每股收益(元/股)0.160.1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60.11
净资产收益率(%)3.154.6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的净资产收益率(%)3.093.17
资产负债率(%)24.5518.01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议案四: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议案五: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2023年度审

计报酬的议案

1、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特殊普通合伙)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2、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实际生产经营状况,公司决定支付给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合计150万元。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议案六:

关于审议公司董事2024年度报酬的议案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并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行业情况、市场情况及人员工作情况,公司决定董事报酬不超过180万元;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6万元(税后)。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议案七:

关于审议公司监事2024年度报酬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参考国内同行业监事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2024年度监事的报酬为不超过50万元。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议案八: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7,490,643.3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按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14,187,046股)扣除回购股份(8,350,353股)后总股本705,836,69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5,291,83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04%,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回购账户中的股票不享受利润分配权,因公司股份回购尚在进行中,后续有权享受本次现金红利分配的股份数以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数据为准。

3、如在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议案九: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

关业务文件的议案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规划和资金要求,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为公司及时获得授信支持,公司拟向以下银行申请授信:

序号银行拟申请额度(万元)
1兴业银行20,000
2中信银行20,000
3中国光大银行20,000
4广发银行20,000
5中国工商银行50,000
6浦发银行20,000
7中国进出口银行150,000
8交通银行20,000
9中国农业银行20,000
10青岛银行15,000
11除以上银行以外新增业务银行100,000

公司拟向上述银行申报的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贷、开立信用证、进出口押汇、开立保函、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汇票贴现、进口开证、商票保贴、进出口代付、反向保理、商票融资、票据池业务、低风险业务、类低风险业务、供应链融资等品种业务),不等于银行批复的授信额度;实际使用的授信额度,将按照公司的资金需求,以银行最终批复的敞口额度为准。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授信业务,其所签署的各项授信的合同(协议)、承诺书和一切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文件,本公司一概予以承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本公司承担,必要时,董事会授权的代表有权转委托他人履行其职责,受转托人的行为视为董事会授权代表的行为,其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亦由公司承担。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议案十:

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主要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在2024年为其提供新增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135,000万元,担保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融资租赁、贸易融资、保函担保等业务。具体担保安排以与各金融机构及非融机构签订的合同为准。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质押及抵押等。担保预计情况如下: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截止目前担保余额(万元)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万元)担 保 额 度占 上 市 公司 最 近 一期 净 资 产比例担保预计有效期是否关联担保

一、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一、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

公司华恒能源73%13%010,0002.66%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协议为准
公司裕龙港务98.7654%41%24,057.79100,00026.56%

2、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2、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

公司优化物流100%94%020,0005.31%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协议为准
公司恒通机修100%80%2,066.495,0001.33%

上述担保额度为基于公司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内针对被担保子公司的实际需要,在资产负债率70%(以上/以下)同等类别的公司范围内进行内部额度调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

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议案十一:

关于修订《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与南山集团财务有

限公司资金往来管理暂行办法》的议案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相关业务,明确财务公司业务开展标准,扩大财务公司配合风险管控的义务,保障上市公司资金安全,确保上市公司权益不受损害,经与财务公司沟通,对本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该事项事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资金往来管理暂行办法》。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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