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10月8日发出通知,于2019年10月11日9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及其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1、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