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恒通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山东一圈一带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30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恒通股份股票代码:60322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山东一圈一带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华信路3 号鑫苑鑫中心7 号楼历城金融大厦*******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7000 号汉峪金谷A3 地块5 号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0 年 5 月 29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通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恒通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释义 ......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0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4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方山东一圈一带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恒通股份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恒通股份1,980,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70%)。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一圈一带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华信路3 号鑫苑鑫中心7 号楼历城金融大厦407-4室
法定代表人刘立基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12MA3CJ6MJ97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进行产业投资业务;以自有资金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企业、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取得相关许可或备案后开展经营,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时间2016 年 10 月 11 日
股东信息舜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股70%,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情况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 住地其他国籍或地区 的居留权
刘立基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中国山东省济南市
苏辛格董事、副总经理中国山东省济南市
吴涛董事中国山东省济南市
王超新董事中国山东省济南市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山东一圈一带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山高-圈带私募基金持有恒通股份16,092,723股,占恒通股份总股本的5.70%。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及股本转增,该部分股份已于2019年4月1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本次权益变动目的主要是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自身经营安排。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明确的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安排。若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变动幅度达到信息披露义务标准,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方式

1、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产品持有恒通股份16,092,723股,占恒通股份总股本的5.70%。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0 年 5 月 29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恒通股份1,980,800股,占恒通股份总股本的0.70%。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于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山东一圈一带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16,092,7235.70%14,111,9234.99997%
合计16,092,7235.70%14,111,9234.99997%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产品持有恒通股份16,092,723股,占恒通股份总股本的5.70%;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产品持有恒通股份 14,111,923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4.99997%。

三、本次权益变动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0 年 4 月 3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票5,644,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前述已经披露的内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山东一圈一带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刘 立 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原件;

4、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山东省龙口市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股票代码60322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山东一圈一带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华信路3 号鑫苑鑫中心7 号楼历城金融大厦407-4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16,092,723 股 持股比例: 5.7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 14,111,923 股 持股比例: 4.99997% 变动数量: 1,980,800 股 变动比例: 0.70%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 题是□ 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 提 供 的 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是□ 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否□
是否已得到批 准是□ 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山东一圈一带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刘 立 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