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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通股份: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19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政府补贴的基本情况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于2020年10月11日至2020年12月17日期间,累计收到财政补贴共2,934,829.10元,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获得补贴单位补贴金额(元)补贴发放主体补贴类型
1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353,204.13龙口市税务局与收益相关
2广西华恒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40,000.00北海市交通运输局与收益相关
3济南恒耀风险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645.80济南市税务局与收益相关
4华恒能源有限公司725,000.00龙口市财政局与收益相关
5龙口市恒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3,193.29龙口市税务局与收益相关
6山东省通港物流有限公司29,877.12龙口市税务局与收益相关
7北京恒通优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808.76北京市通州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与收益相关
8一点科技有限公司1,669,100.00龙口市财政局与收益相关

以上政府补贴为现金形式,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

二、政府补贴的类型及其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相关规定,上述政府补助资金与收益相关,预计将对公司2020年度损益产生正面影响,具体会计处理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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