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恒通股份: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2021年度审计报酬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2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2021年度审计报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2021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支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审计报酬160万元(财务审计费用11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50万元)。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2、人员信息

(1)首席合伙人:王晖;

(2)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37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5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9人;

3、业务规模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6793.1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918.9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1081.43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44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文化体育娱乐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5961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没有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王丽敏女士,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11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姜益强先生,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4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巍坚先生,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3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8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王丽敏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姜益强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巍坚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王丽敏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姜益强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巍坚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提供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1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50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160万元(含税;不包括审计人员住宿、差旅费等费用),与2020年度提供的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总额相比增加10万元。上述收费按照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材料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核,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其2021年度审计服务费用160万元(财务审计费用11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50万元)。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支付其2021年度审计服务费用160万元(财务审计费用11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50万元)符合定价规则。我们同意将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2021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次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过程中工作严谨认真,表现了良好的职业精神,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按时为本公司出具了审计报告,并对公司财务、内控有关工作的改进提出了积极建议。聘请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2、经核查,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实际生产经营状况,公司支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160万元报酬(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1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50万元)是合理、公允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2021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和信会计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

(四)其他事项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意见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4、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