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11月5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五楼一号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2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庄奎龙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全资子公司参与中嘉华宸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并重整计划偿债资金总额》的议案
公司参与了中嘉华宸及其全资子公司合并重整投资人招募,确认独山能源为重整投资人,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续公司积极开展了相关尽调工作,与破产管理人进行了积极协商,拟定独山能源参与中嘉华宸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并重整计划偿债资金总额为64,890万元。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