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名称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之股东桐乡市恒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聚投资”)的通知,获悉恒聚投资对其名称进行变更且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恒聚投资名称由原“桐乡市恒聚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新凤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名称变更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不构成影响,该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