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修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鉴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文件,对发行审核、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了修订。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拟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包括:对方案中“本次非公开发行”调整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或“本次发行”、“中国证监会核准”调整为“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需履行的外部程序调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本次修订不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规定的“发行方案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