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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参林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14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0-048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变

更及延期部分募投项目

? 拟变更及延期募投项目名称

(一)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二)玉林现代饮片基地项目

? 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概况

(一)运营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增加15,000.00万元,预计完成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二)玉林现代饮片基地项目投资总额减少15,000.00万元。

?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226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9年4月3日公开发行了1,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00,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律师费、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17,358,000.00元,加上发行费用中可抵扣进项税人民币 982,528.3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83,624,528.3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健验[2019]2-11号《验证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拟变更及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运营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拟增加15,000.00万元,截至2020年3月31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17,911.58万元,项目预计完成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2、玉林现代饮片基地项目

玉林现代饮片基地项目投资总额减少15,000.00万元,截至2020年3月31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5,176.71万元。

(三)议案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1、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在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以北编号AF030534-5地块的国有土地上建设集多功能于一体的运营中心。项目建设期预计为3年,规划用地面积为15,487.00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82,912.00平方米。项目预计总投资60,000.00万元,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为60,000.00万元。项目建成后,能扩大公司营运中心面积,整体提升公司的营运能力,是公司整体经营需求的有益补充。

截至2020年3月31日,项目累计投入资金为17,911.5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费用明细承诺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累计投入金额(万元)
建筑工程费38,401.323,739.39
安装工程费2,077.6863.03
设备购置费4,404.9856.39
设备安装费150.003.55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30.03213.21
土地购置费13,836.0013,836.00
总投资60,000.0017,911.58

2、变更及延期的具体原因

根据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向公司出具《关于AF030568地块(原AF030534-5地块)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复函》(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0]3632号),运营中心建设项目所在的AF030534-5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新型产业用地(M0),地块容积率、建筑面积提高,建筑面积由82,912平方米预计调增至116,091.5平方米。用地性质的调整需要与主管部门沟通,且涉及调整设计、履行报建、补缴土地费用等事项,上述原因造成工程进度延后。此外,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目前处于建筑施工阶段,受新冠肺炎病毒疫情因素影响,2020年2月至5月未能如期开工,导致项目进度有所延期。同时,由于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由于用地性质调整,将增加建筑面积及需补缴土地费用,存在追加投入的资金需求。根据公司测算及与主管部门的沟通情况,资金需求约为15,000.00万元,因此,项目投资总额增加15,000.00万元。

3、变更及延期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运营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增加15,000.00万元,预计完成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调整前概况:

项目名称实施主体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建设地点项目规划建筑面积费用明细承诺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2月底广州市荔湾区82,912.00平方米建筑工程费38,401.32
安装工程费2,077.68
设备购置费4,404.98
设备安装费150.00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30.03
土地购置费13,836.00
总投资60,000.00

项目调整后概况:

项目名称实施主体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建设地点项目规划建筑面积费用明细承诺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2月底广州市荔湾区116,091.50平方米建筑工程费38,401.32
安装工程费2,077.68
设备购置费4,404.98
设备安装费150.00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30.03
土地购置费13,836.00
新增建筑工程费及设备等费用4,000.00
项目名称实施主体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建设地点项目规划建筑面积费用明细承诺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新增土地费用11,000.00
总投资75,000.00

注:上述新增投入为预计投入,具体金额以公司与主管部门签订相关协议后确定的金额为准。

(二)玉林现代饮片基地项目

1、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玉林现代饮片基地项目实施主体为广西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拟在广西省玉林市建设玉林现代饮片生产基地。本项目建成并达产后,能增加公司参茸滋补药材及中药饮片的生产能力,预计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能为公司带来稳定的现金流入。项目建设期预计为3年,预计总投资25,000.00万元,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为25,000.00万元。

截至2020年3月31日,项目累计投入资金为5,176.7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费用明细承诺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累计投入金额(万元)
建筑工程费12,684.423,676.26
安装工程费2,396.78573.30
设备购置费8,968.76858.22
设备安装费765.710.18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4.3468.75
总投资25,000.005,176.71

2、变更的具体原因

该项目已完成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及调试、洁净装修工程等,已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将陆续投产。该项目的建设进度与预计项目建设进度不存在明显差异,但募集资金存在一定节余。经公司前期与主管部门沟通,公司预计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用地性质调整为新型产业用地(M0)后,将增加建筑面积及需补缴土地费用,存在追加投入的资金需求。为此,公司在玉林现代饮片基地项目建设方面,在保证该项目建设质量、满足现阶段生产需求的前提下,减少募集资金使用,节余的资金将优先用于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的投入。

3、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玉林现代饮片基地项目投资总额减少15,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调整前概况:

项目名称实施主体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建设地点费用明细承诺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玉林现代饮片基地项目广西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2020年12月底广西省玉林市建筑工程费12,684.42
安装工程费2,396.78
设备购置费8,968.76
设备安装费765.71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4.34
总投资25,000.00

项目调整后概况:

本次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调减玉林现代饮片基地项目投资额15,000.00万元,调整后,玉林现代饮片基地项目的投资额为8,362.45万元(由于公司2019年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98,362.45万元,在募集资金使用分配时,调减玉林现代饮片基地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变更及延期,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布局,结合公司长期规划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意见: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布局,结合公司长期规划对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相关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监管机构的规定。本次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的变更及延期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的变更及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布局,结合公司长期规划及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客观需要做出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保障募投项目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事项无异议。

四、审议程序

本次变更及延期部分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五、备查文件

1、《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 年 7 月 13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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