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19年度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2股,以转增前公司总股
本546,950,545股为基数,转增后总股本为656,340,654股的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并同步修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部分<公司章程>条款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议案》,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因公司2019年度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2股的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以转增前公司总股本546,950,545股为基数,转增后总股本为656,340,654股。
同步修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调整前后条款的对比情况如下:
序号 | 调整前 | 调整后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伍亿肆仟陆佰玖拾伍万零伍佰肆拾伍元。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陆亿伍仟陆佰叁拾肆万零陆佰伍拾肆元。 |
第十八条 | 公司股份总数546,950,545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546,950,545股,其他种类股0股。 | 公司股份总数656,340,654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656,340,654股,其他种类股0股。 |
除上述内容修订外,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上述章程修订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