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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远通信:关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公司开展337调查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23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公司开展337调查的公告

近日,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移远通信”)收到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转送的荷兰皇家飞利浦有限公司和飞利浦北美公司(以下合并简称“飞利浦公司”)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向ITC提出的调查申请(以下简称“本次337调查”)。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调查基本情况

本次337调查由飞利浦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依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向ITC 提出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或在美销售的UMTS和LTE蜂窝通信模组及产品侵犯其专利权,请求发起337调查,并申请ITC发布普遍排除令、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公司及其他多家企业为列名被申请人。目前ITC对该调查尚未立案。

二、涉及产品情况

本次涉诉主要是部分4G模组产品,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9月相关产品在美国的销售额占公司总销售额的比重分别为3.40%、 2.00%、 1.93%;所占比重较小。

三、公司应对措施

公司作为领先的蜂窝通信模组供应商,非常重视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遵守各项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公司拥有独立专业的知识产权事务团队,积极开展知识产权的申请、保护和运维工作,在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同时也致力于通过法律手段确保自身利益不受他人侵犯。目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拥有有效专利共135件,正在申请的专利136件。

在获悉本次事件后,公司已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组,并组织专业律师积极应对

相关调查。经初步判断,本次337调查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不会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跟进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与相关方沟通协商,坚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特此公告。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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