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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10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和科技”、“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8,78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019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8,78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6,146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2,634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0%,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43元/股。

宏和科技于2019年7月9日(T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宏和科技”A股2,634万股。

一、网上申购情况及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12,381,369户,有效申购股数为130,928,557,000股,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为0.02011784%。配号总数为130,928,557个,号码范围为100,000,000,000-100,130,928,556。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

根据《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4,970.71倍,高于150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发行股份的60%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878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7,902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9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

0.06035353%。

三、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定于2019年7月10日(T+1日)上午在浦东东方路778号紫金山大酒店四楼会议室海棠厅进行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摇号抽签仪式,并将于2019年7月11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公布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此外,本次发行的发行缴款、中止发行等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2019年7月11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43元/股。

2、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3、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19年7月11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9年7月11日(T+2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4、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5、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发行人: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0日

发行人: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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