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就章程修改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章程修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公司运作实际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相应修订,主要修改内容对照如下:
《公司章程》原条款 | 《公司章程》修改后的条款 |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诚信、努力、热忱。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生产电子级玻璃纤维布,生产电子级玻璃纤维超细纱(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自产产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前款所指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为准。 |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诚信、努力、热忱。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生产电子级玻璃纤维布,生产电子级玻璃纤维超细纱(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自产产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电子材料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应用、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前款所指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为准。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次变更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