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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和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和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宏和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19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8,78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4.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895.4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3,867.92万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35,027.48万元,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于2019年7月15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已经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900335号验资报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A股发行费用人民币5,349.6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545.80万元,将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专户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备注
募集资金金额35,027.48
减:应付发行费用1,481.68
加:利息收入1,677.61
减:手续费4.85
减:本期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3,631.69

减:七天通知存款的金额

减:七天通知存款的金额5,250.00
减:信用保证金的金额5,524.82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812.05

注:关于七天通知存款的情况,请参见本核查意见“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之“(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情况”的相关内容。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宏和科技使用募集资金5,524.82万元作为保证金开立进口设备信用证,保证金账户明细如下:

存款银行期限金额(万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黄金山支行3个月2,306.8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黄金山支行3个月1,489.1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黄金山支行12个月135.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黄金山支行3个月51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黄金山支行3个月27.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黄金山支行6个月22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黄金山支行3个月475.8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黄金山支行6个月176.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黄金山支行3个月185.00
合计-5,524.82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于2019年7月15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确实履行。

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黄石宏和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石宏和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黄石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意公司、

黄石宏和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及中国银行黄石分行就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监管事宜签署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中国银行黄石分行和黄石宏和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为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满足黄石宏和公司的融资需求,最大限度地保障股东的权益,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同意黄石宏和公司将存放于中国银行黄石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黄石宏和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黄金山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黄金山支行”)开设的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建设银行黄金山支行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黄石宏和公司签订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杜甫先生办理上述具体事项。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建设银行黄金山支行和黄石宏和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1年9月15日公司将上述江苏银行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按计划和要求全部划至建设银行黄金山支行专项账户中。至此,公司在江苏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为了便于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对该项账户(账号:18230188000180715)办理了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2、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型账户余额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18230188000180715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1年9月15日注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576879088556募集资金专户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黄金山支行42050110194900000629募集资金专户812.05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已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年产5,040万米5G用高端电子级玻璃纤维布开发与生产项目33,545.8023,631.69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暂未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8,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1)。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产品名称类型投资金额起息日到期日收益 金额是否赎回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黄金山支行7天通知存款存款750.002021-04-3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黄金山支行7天通知存款存款4,500.002021-06-09--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在建设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八、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7月1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本次变更系根据当前市场情况、经营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下,对原规划进行部分结构性调整。

九、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十、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十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宏和科技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宏和科技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宏和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李文杰孔令海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4月26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3,545.8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3,631.6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3,631.6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年产6,000万米电子级玻璃纤维布项目年产5,040万米5G用高端电子级玻璃纤维布开发与生产项目33,545.8033,545.8033,545.8023,631.6923,631.6923,631.6970.45%2022年12月31日--
合计-33,545.8033,545.8033,545.8023,631.6923,631.6923,631.6970.45%---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公司规划利用自有资金先建设纱线生产线,待纱线生产线建设完成后再建设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8,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建设银行黄金山支行七天通知存款为人民币5,250.00万元,具体详见本核查意见之“三、(四)”。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单位:万元人民币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年产5,040万米5G用高端电子级玻璃纤维布开发与生产项目年产6,000万米电子级玻璃纤维布项目33,545.80万元及其利息33,545.8023,631.6923,631.6970.45%2022年12月31日
合计33,545.80万元及其利息33,545.8023,631.6923,631.6970.45%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公司于2020年6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7月1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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