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宏和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30

一、对《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经审阅公司编制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相关资料,在全面了解、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认为:

1、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和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2、《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的情况,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本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毛嘉明先生、杜甫先生、郑丽娟女士、姜清木先生、钟静萱女士、吴最女士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因此,我们同意上述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本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蔡瑞珍先生、庞春云女士、阮吕艳女士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我们同意上述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调整属于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由4.28元/股调整为4.18元/股。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怀谷、庞春云、蔡瑞珍

2022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