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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魂网络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1-16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上述投资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2.本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11月15日、2019年01月0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鉴于前次审议通过的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本次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进行重新审议。

2019年11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以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上述投资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本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概述

(一)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二)投资品种

由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投资理财产品。

(三)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

(四)投资期限

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五)实施方式

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风险匹配原则适时选择低风险投资理财产品,并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收益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9年1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对本次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前次审议通过的投资决策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董事会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进行重新审议。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鉴于前次审议通过的投资决策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本次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进行重新审议。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以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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