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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明康德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5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
                               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30,083.25 万元,使
用募集资金 1,251.84 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1,251.84 万元。此次置换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678 号)核准,公司已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419.8556 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每股发行价格为 21.6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25,068.8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2,040.34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13,028.5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8 年 5 月 3 日出具《验
资报告》(德师报(验)字(18)第 00197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
明书》披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
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
          苏州药物安全评价中心扩建项
  1                                           172,000.00           72,719.98
          目
          天津化学研发实验室扩建升级
  2                                           56,400.00            56,400.00
          项目
          药明康德总部基地及分析诊断
  3                                           20,000.00            20,000.00
          服务研发中心(91#、93#)
  4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           63,908.56
          合计                                348,400.00          213,028.54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小于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公司将用
自筹资金补足。如果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需要对上述拟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
入,则公司将用自筹资金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建设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无
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本
次发行的资金募集和使用情况,公司拟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18 年 4 月 30 日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0,083.25 万元。截至 2018 年 4 月 30 日,
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自筹资金预       拟置换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先投入金额       资金金额
    苏州药物安全评价中心
 1                               172,000.00          2,487.84        2,487.84
    扩建项目
    天津化学研发实验室扩
 2                                56,400.00          7,595.41        7,595.41
    建升级项目
    药明康德总部基地及分
 3      析诊断服务研发中心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91#、93#)
    合计                     248,400.00         30,083.25        30,083.25
       四、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情况及置换方案
    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河埒口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的募集资
金记人民币 669,461,457.22 元,其中包括“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额人
民币 639,085,600.00 元以及尚未划转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30,375,857.22 元。因
尚未划转的其他发行费用中的人民币 1,251.84 万元前期已从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中支付,公司本次拟以募集资金 1,251.84 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该等自有资
金。
       五、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人民币 30,083.25 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
1,251.84 万元。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会计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了专项审核意见。董事会、监事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拟以募集资金 30,083.25 万元置换已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并以募集资金 1,251.84 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有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以及《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
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情况,符合《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
有资金的方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意见如下:公司本次拟以募集资金 30,083.25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并以募集资金 1,251.84 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有资金,有利于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自有资金的方案。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
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
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四)会计事务所意见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无锡药明康德
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
报告》,认为: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报告与公司截至 2018 年 4 月 30 日止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支出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相符。
    七、公告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意见;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5、保荐机构出具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
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5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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