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药明康德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24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股票简称:药明康德股票代码:603259

信息披露义务人:嘉世康恒(天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生态城中成大道以西、中滨大道以南生态建设公寓 9 号楼 3层 301 房间-298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1层1111室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 2019年 9 月 23 日

声 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

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药明康德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声 明 ...... 2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第一节 释义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本报告书《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嘉世康恒(天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上市公司、药明康德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嘉世康恒(天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19年6月3日至2019年9月20日减持药明康德股份的行为
人民币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嘉世康恒(天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注册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生态城中成大道以西、中滨大道以南生态建设公寓 9 号楼 3层 301 房间-298注册号码:91120116MA07H6176H

执行事务合伙人:博裕东直(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派曹彦凌为代表)

成立日期:2016 年2月3 日经营期限: 2036 年2月2 日主营业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

主营业务及其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关系:无关系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为博裕东直(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0.36%的份额;有限合伙人为新裕康怡(天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99.64%的份额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信息

姓名

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曹彦凌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中国中国香港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转让药明康德股份的目的为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的资金需求作出的安排。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药明康德于2019年5月1日披露了《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27)披露了减持计划(以下简称“首次减持计划”),首次减持计划已执行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药明康德于2019年8月13日披露了《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50)。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药明康德于2019年8月14日披露的《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51)披露了减持计划(以下简称“第二次减持计划”),即拟通过集中竞价(集中竞价的减持期间为2019年9月4日至2019年11月16日)和大宗交易(大宗交易的减持期间为2019年8月19日至2019年11月16日)方式减持药明康德股份不超过32,760,8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2%)。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累计减持14,975,032股,第二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继续实施第二次减持计划,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本报告书签署日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将继续按照第二次减持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视市场情况减持药明康德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药明康德(2018年度权益分派前)71,892,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以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前即1,170,062,286股进行计算)约 6.1443%。药明康德于2019年7月2日实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股权登记日(2019年7月1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以下简称“2018年度权益分派”)。药明康德于2019年9月20日回购并注销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离职激励对象所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38,349股限制性股票,上市公司总股本由1,638,043,314股变更为1,637,704,965股。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药明康德累计14,975,032股,累计减持比例占上市公司总股本(以上市公司于本报告书签署日的总股本1,637,704,965股为基数进行计算)约0.9144%。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药明康德 81,885,21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以上市公司于本报告书签署日的总股本1,637,704,965股进行计算)约

4.999998%。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股东名

股东名称减持 方式减持期间减持价格区间(元/股)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注)
嘉世康恒(天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集中竞价2019年6月3日至2019年7月1日77.05-91.369,471,3960.5783%
集中竞价2019年9月4日至2019年9月20日79.77-84.065,503,6360.3361%
合计:14,975,0320.9144%

注:上表中减持比例以上市公司于本报告书签署日的总股本1,637,704,965股为基数进行计算。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药明康德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药明康德的股份不存在对外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药明康德。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嘉世康恒(天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曹彦凌

签署日期:年 月 日

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马山五号 桥
股票简称药明康德股票代码60325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嘉世康恒(天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生态城中成大道以西、中滨大道以南生态建设公寓 9 号楼 3层 301 房间-298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A 股) 持股数量:71,892,000 持股比例:6.1443%* *比例以上市公司完成 2018 年度权益分派前的总股本1,170,062,286股为基数进行计算。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A 股) 变动数量:减少14,975,032 变动比例:减少0.9144%* *比例以上市公司于本报告书签署日的总股本1,637,704,965股为基数进行计算。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否□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嘉世康恒(天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曹彦凌

签署日期: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