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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明康德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26

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 2020-086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77,408.13万元。此次置换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28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269.029万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04.1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52,793.99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46,124.6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9月8日出具《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0)第00517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无锡合全药业新药制剂开发服务及制剂生产一期项目80,000.0073,628.00
2合全药业全球研发中心及配套项目56,000.0049,176.00
3常州合全新药生产和研发中心项目(注)280,000.0066,064.00
4常州合全新药生产和研发一体化项目196,138.00178,926.00
5合全药物研发小分子创新药生产工艺平台技术能力升级项目30,000.0030,000.00
6上海药明药物研发平台技术能力升级项目60,000.0060,000.00
7补充流动资金195,000.00195,000.00
合计897,138.00652,794.00

注:该项目部分工程已分批建设完成,募集资金拟用于该项目剩余工程项目建设。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级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置换方案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建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根据专项审核报告,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截至2020年9月7日,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行投入共计77,408.13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的资金募集和使用情况,公司本次拟以募集资金77,408.13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该等自筹资金。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拟置换募集资金金额
1无锡合全药业新药制剂开发服务及制剂生产一期项目80,000.0073,628.0012,266.1312,266.13
2合全药业全球研发中心及配套项目56,000.0049,176.0019,893.3719,893.37
3常州合全新药生产和研发中心项目280,000.0066,064.0025,427.1025,427.10
4常州合全新药生产和研发一体化项目196,138.00178,926.0010,286.2510,286.25
5合全药物研发小分子创新药生产工艺平台技术能力升级项目30,000.0030,000.004,369.474,369.47
6上海药明药物研发平台技术能力升级项目60,000.0060,000.005,165.815,165.81
合计702,138.00457,794.0077,408.1377,408.13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77,408.13万元。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审核意见。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董事会、监事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以募集资金77,408.13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方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拟以募集资金77,408.13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方案。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四)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认为: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报告与公司截至2020年9月7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支出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相符。

六、公告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意见;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5、保荐机构出具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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