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向本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通讯表决方式于2020年12月1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Harry Liang He(贺亮)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召开监事会会议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本公司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本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