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向本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于2021年8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2人,会议由董事长Ge Li(李革)主持。本次董事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报告摘要及2021年半年度业绩公告的议案》
同意《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业绩公告》的相关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相关内容。前述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A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将A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中“合全药业全球研发中心及配套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2年8月31日。
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公司本次对部分A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本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客观情况和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本公司部分A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A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公告》。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