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19年8月27日上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滨田修一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阅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后,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本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019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