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及相关人员发出。
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在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郑红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等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6,846.68万元(包括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2,551.67万元、尚需支付的质保金和合同尾款约4,480.67万元,数据截至2021年11月30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8)。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筹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部分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1年12月28日(星期二)下午14:30在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1-069)。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