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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发股份关于恒力集团有限公司豁免要约收购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申请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24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力集团有限公司豁免要约收购广东松发陶瓷股

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申请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对75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968,8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该议案已于2019年2月13日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7月5日,公司披露了《松发股份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2019临-032);2019年 7月9日,公司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过户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25,137,600股减少至124,168,800股,公司控股股东恒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7,428,000股,持股数量保持不变,但持股比例由29.91%被动增加至30.14%,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恒力集团于2019年8月9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恒力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义务豁免审核》申请材料,并于2019年8月1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92184)。2019年8月16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192184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要求恒力集团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现恒力集团已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提及的问题进行沟通落实,并作出书面回复,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期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力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

次反馈意见通知>(192184号)的回复》。恒力集团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本次恒力集团要约收购义务豁免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9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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