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已事先认真阅读了董事会提交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及相关材料。我们基于独立判断,就公司变更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该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要求。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邹健、庄树鹏、刘瑛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