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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路机: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章永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福建南方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章永奎)

本人作为福建南方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章永奎,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2000年8月至今,历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讲师、助理教授,现任会计学专业副教授,现同时担任福建闽东力捷迅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晟世联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独立董事,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在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条件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本人及近亲属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单位担任职务,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的履职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3次,董事会7次,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不存在无故缺席或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

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议程序,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结合本人专业提出相应建议,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 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章永奎77003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主持并召集各委员会成员认真讨论各项议案,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会议讨论,重点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审阅公司财务信息、审查公司重大关联交易、聘任审计机构等。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以现场方式出席该会议。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了审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向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了解业务及日常经营状况,重点了解公司主要业务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等,关注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积极提出建议。同时,在任职期间,本人认真阅读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持续关注有关公司的各类报道,重大事件和政策变化等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可能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履行职责。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进行认真审核,查阅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且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配合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和支持,为本人工作提

供便利条件,并通过多种途径与本人沟通,充分尊重独立董事工作的独立性,建立了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之间有效的良性沟通机制,保证了独立董事尽责履职。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未发生关联交易事项。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暂时进行现金管理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人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审核,认为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过程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度要求,资金使用程序规范,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没有发现募集资金违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符合《薪酬管理办法》的规定及责权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同时在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等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审计人员能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工作认真、严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本次聘任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并实施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利润分配方案。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

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严格遵守所做承诺,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情况。

(七)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3年3月14日,公司完成了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经董事长提名,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聘任万静文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经核查,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同意聘任万静文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3月14日,公司完成了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此次换届工作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提名程序,且提名委员会对拟任董事、高管人选进行了资格审查,拟任董事、高管人选分别出具了相应的承诺,本人也相应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经审查,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关履职能力和专业素质,且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合规。

(九)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

四、总体评价

2023年,本人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公司运营合规,管理规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客观公正地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一如既往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秉承勤勉、谨慎的态度,充分发挥自

身专业能力,为公司提供更多建设性建议,促进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助力公司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章永奎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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