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中国·杭州二○二四年五月
目录
会议议程 ...... 1
会议须知 ...... 3
议案一: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5
议案二: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6
议案三: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20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21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 26
议案六: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27
议案七: 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 50
议案八: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56
议案九: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议案 ...... 61
议案十: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63
议案十一: 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66
议案十二: 关于修订或制定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 75
听取: 杭叉集团: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76
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14:00网络投票: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相府路666号公司办公楼一楼8号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人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赵礼敏先生
四、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8、审议《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9、审议《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议案》
10、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订或制定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听取各位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述职报告》
五、会议流程
(一) 会议开始
1、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2、会议主持人介绍现场会议到会股东(或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的表决权股份总
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并同时宣布参加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3、宣读《会议须知》
(二) 宣读议案
1、宣读股东大会会议各项议案
(三) 审议议案并投票表决
1、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质询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问题
3、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4、股东投票表决
5、监票人统计表决票和表决结果
6、监票人代表宣布表决结果
7、大会主持人根据网络投票结果和现场投票结果,宣布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四) 会议决议
1、宣读股东大会表决决议
2、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五) 会议主持人宣布闭会
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叉集团”)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会议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公司董事会在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三、公司股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现场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下同)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到达会场出示登记参会资格并签到。未能提供有效证件并办理签到的,不得参加现场表决和发言。除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五、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股东必须遵守会场秩序,需要发言时接受公司统一安排。大会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股东临时要求发言的,应当先以书面方式向大会会务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
六、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不得超过2次,每次发言时间不超过3分钟,发言时应先报股东名称和所持股份数额。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本公司的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的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网络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有关投票表决事宜如下: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审议的,为公司于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该等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也可以于会议现场参加投票。
2、参加现场记名投票的各位股东在表决票上填写所拥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并签名。
3、参加现场记名投票的各位股东就每项议案填写表决票,行使表决权。在全部议案宣读后的审议表决阶段,与会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就议案内容向会议主席申请提出自己的质询或意见。
4、每个议案的表决意见分为:赞成、反对或弃权。参加现场记名投票的股东请按表决票的说明填写,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视为“弃权”。
5、全部议案审议表决结束后,本次股东大会工作人员将表决票收回。
6、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或同一股份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具体操作请见相关投票平台操作说明。
八、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除会务组工作人员外,谢绝录音、拍照或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场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九、股东大会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
议案一: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2023年,怀着强烈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杭叉人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审时度势、稳健经营、精准施策,灵活应对国内外复杂多变的政治、经济大环境,持续推出新产品、拓展新市场、转变新思路,圆满完成预定的各项生产经营目标,打造行业标杆,引领行业发展。现将董事会2023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2.72亿元,同比增长12.9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20亿元,同比增长74.2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88亿元,同比增长75.08%。
1、2023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营业收入 | 16,271,834,470.72 | 14,412,416,415.20 | 14,412,416,415.20 | 12.90 | 14,489,702,674.8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720,313,075.47 | 987,353,336.07 | 987,752,889.58 | 74.23 | 908,467,752.1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687,795,537.69 | 964,002,943.49 | 964,402,497.00 | 75.08 | 860,537,039.0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21,860,863.22 | 625,482,631.76 | 625,482,631.76 | 159.30 | 15,881,242.73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8,619,865,217.00 | 6,279,103,378.13 | 6,279,349,055.95 | 37.28 | 5,599,820,055.26 |
总资产 | 13,894,213,061.92 | 11,693,308,152.15 | 11,693,576,993.93 | 18.82 | 10,397,249,158.8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159.30%,主要系本期公司销售规模扩大现金流入增加及出口退税增加、严格按计划控制各项开支所致。
2、主要财务数据
3、研发投入情况表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变幅度 |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730,833,961.84 | 657,798,055.67 | 11.09%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4.49 | 4.56 | 减少0.07个百分点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1067 | 1011 | 5.54%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7.56 | 18.36 | 减少0.8个百分点 |
二、2023年公司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3年,受到全球政经格局风云变幻和主要经济体政策调整的影响,世界经济增长分化并普遍减速,全球市场需求出现回落。在此背景下,面对国内外较大的经济下行压力,公司怀着强烈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和全体杭叉人的共同努力下,审时度势、稳健经营、精准施策,灵活应对国内外复杂多变的政治、经济大环境,以创新为引领,持续推出新产品、拓展新市场、转变新思路,超额完成预定的各项生产经营目标,实现营业收入和利润双增长,实现营业收入162.72亿元,同比增长12.90%,实现净利润17.20亿元,同比增长74.23%,打造行业标杆,引领行业发展。2023年,公司荣获中国机械工业百强企业、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工程机械行业影响力企业、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创新奖、浙江省制造业百强企业、浙江民营企业社会责任100家领先企业、省级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等殊荣;入围杭州市四星级总部企业、百亿级总部、制造业百强企业榜单;集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86 | 1.14 | 1.14 | 63.16 | 1.0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84 | 1.10 | 1.10 | 67.27 | 1.0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83 | 1.11 | 1.11 | 64.86 | 0.9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2.23 | 16.70 | 16.70 | 增加5.53个百分点 | 17.2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1.81 | 16.3 | 16.30 | 增加5.51个百分点 | 16.32 |
团新增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家、杭州市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5家。杭叉集团正在以其卓越的管理能力、强大的研发和制造能力成就为世界一流高端装备制造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大力拓展国际市场,巩固国内市场,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激发新动能。公司全面融入全球竞争,练就了更强更过硬的发展内功。
1、聚焦技术创新,巩固核心竞争力
近年来,工业车辆行业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技术革新压力。2023年,公司借助于国家新能源战略和全球可持续发展目标,以创新为驱动力,加速发展新质生产力,持续加大工业车辆核心技术研发投入,积极融合智能化、绿色化和服务化方向的先进技术,成为引领工业车辆行业发展的风向标。报告期内,杭叉在全球工业车辆行业中率先推出了众多新技术、新产品。面对全球供应链格局的深度调整,公司积极在整车控制系统、电池管理系统、主动安全技术、混合动力技术、多传感器融合视觉导航系统等核心技术及关键零部件研发方面的加大创新力度,取得了多项突破,实现了相关技术和零部件的自主可控,大幅提升了供应链韧性与安全水平;围绕锂电、氢能和智慧物流解决方案等领域多维度原创出新,重磅推出高压锂电越野叉车、锂电专用小轮距叉车、锂电专用永磁同步搬运车/堆垛车、重装高压锂电牵引车、45吨氢燃料电池集装箱正面吊、7-10吨内燃越野叉车和“隐形叉”等多项填补行业空白的产品,助力杭叉成为全球工业车辆行业产品型谱最为齐全、最具竞争力的的企业之一。报告期内,授权发明专利46件,同比增长77%,其中国际专利3件;主持、参与起草国家、行业及团体标准13项,尤其是牵头制定并发布国家标准《工业车辆 安全要求和验证 第4部分:
无人驾驶工业车辆及其系统》以及全球首个氢燃料电池叉车整车的团体标准《氢燃料电池工业车辆》,为行业企业科学高效开展无人驾驶工业车辆和氢燃料电池工业车辆的研发和推广提供了依据。
2、开拓国际市场,推进全球化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加快推进国际化进程,积极发展自营渠道,营销体系与渠道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杭叉墨西哥公司、杭叉巴西公司、美国通用锂电池有限公司相继投入运营,集团海外子公司已达十家,实现自有营销服务网络在欧洲、北美洲、南美洲、澳洲、东南
亚等全球重要工业车辆产品市场全覆盖,海外市场不断实现突破性进展。为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提高后市场服务的广度和质量,为全球合作伙伴提供更多的支持,成立了浙江杭叉赛维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加快服务化转型,形成了“产品+服务+整体解决方案”的价值链体系。作为中国工业车辆行业的领军企业,凭借先进技术、可靠产品和优质服务,能够为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客户提供全系列、全生命周期和全价值链的解决方案,为成为最具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工业车辆企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公司营销体系通过“走出去”强化市场拓展能力和服务能力的同时,积极开展“请进来”活动。2023年,公司开展了系列“走进杭叉”工厂参观活动,来自北美、南美、欧洲、东南亚、澳大利亚等多个国家和地区超过300位代理商齐聚杭叉,通过参观青山和横畈两大超级制造工厂,亲眼见证、全面了解了公司的技术创新、产品制造、企业战略和文化等,进一步提升了海外代理商的信心、决心和粘性。公司全年接待海外客户一千多人次,来自全球各地的客户见证了公司的新面貌、新产品、新技术,让世界看到中国制造迈向中国“智”造。
3、拓展国内市场,释放市场新活力
报告期内,公司叉车主业市场地位持续提升、智慧物流基础不断夯实、后市场业务深化转型,多元化“大”杭叉百花齐放,各业务板块体系布局优势彰显,韧性增强,各板块全线实现跨越式发展,各项营业收入再创新高。新能源产品市场占有率同比大幅提升,高压锂电产品全球领先,公司产业发展释放新活力。
公司内销子公司完成全面改制,通过经理人的要素调动,进一步激发其主观能动性和市场经营主体责任,培育适用新形势、新业态的销售运营模式。通过建立规范的集团与业务终端对接机制,减少管理层级,降低运营成本,通过优化体制机制,使其更加灵活高效,创新动能进一步释放,运营质量大幅提高,经济效益大幅提升。
在巩固市场占有率方面,公司针对电叉系列产品制定月度促销、季度包销、全年包销等灵活的销售策略,推行租赁业务免息购车、融资销售等政策推动销售渠道开展租赁业务。针对内燃车以及仓储车板块也出台相关销售策略,提早布局,抓执行、促落实,筑底企稳,彰显杭叉高质量发展“新内涵”。
4、打造超级工厂,激发智造新动能
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能力建设已成为公司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报告期内,公司主动适应市场需求,基于工业互联网、大数据、5G等技术的融合应用,全方位谋划持
续建设智能超级工厂。公司青山园区产线完成全面改造,新增10吨以上工业车辆装配流水线及制造基地,大幅提升了产线的柔性制造能力和重装车辆产能;横畈产业园三期电器公司锂电池模组生产线及PACK组装线建成投产,应用了多台套智能机器人及自研AGV设备,实现了锂电池从生产制造、仓储物流到货物发运的全流程智能化;公司规划建设了机加工公司年产2万台锂电池充电机智能制造产线,实现了锂电池充电机从来料入库、流水装配到包装入库制造全流程覆盖;杭叉智能科技公司、杭叉奥卡姆拉有限公司入驻横畈产业园,使得公司智能物流板块业务协同性进一步增强,发展空间进一步拓展。公司目前拥有青山和横畈两大智能制造基地,工业车辆整机、零部件、智能物流产业、现代服务产业等多产业协同发展,供应链、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打造了具有杭叉特色的智能制造超级工厂。
5、追求卓越管理,提升经营效能
公司深入理解高质量发展的内涵,在实践中以“十四五”发展规划为蓝本,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追求卓越管理,不断调结构促转型,持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坚持实现客户、员工、股东及社会价值最大化的发展,不断提升经营业绩、强化社会责任担当。报告期内,公司以争创“中国质量奖”及“省政府质量奖”为抓手,持续推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以“方法、展开、学习、整合”的循环模式开展卓越绩效自我评价与持续改进工作,报告期内获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创新奖。
公司中央研究院成立了相应的团队,开展行业前瞻性关键共性技术开发、关键零部件标准制定以及调研收集国内外工业车辆法律法规、市场和技术信息等工作,为公司持续引领行业技术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为公司产品开发和改进决策提供有力技术信息支持。
公司成立电子商务公司,进一步拓展产品的互联网营销,加大公司产品在互联网平台、网络短视频、新媒体方向的宣传推广,提升公司电子商务应用水平。组建海外事业发展综合管理部门杭叉国际(部),统筹管理杭叉海外子公司发展战略、品牌定位、营销推广和运营质量等,协调公司技术引进和交流等国际合作事务,指导、推进海外重点项目等相关工作。
成立合规部,进一步强化合规意识和合规事件处置应对能力,加强外贸业务风险防范,提升企业合规竞争力,并分步开展了ISO37301:2021《合规管理体系要求及使
用指南》标准认证工作,合规风险识别、评估、防范、审查和应对机制基本建立,开发了《贸易合规管理系统》(TCMS)信息化工具,为进一步扩大海外市场份额、强化海外营销网络建设、规范国际贸易业务流程夯实了基础。
三、2023年度利润预分配方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审〔2024〕2330号”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实现营业收入16,271,834,470.7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20,313,075.47元,其中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469,189,532.7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35,580,03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67,790,017.50元(含税)。
公司2023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支付的总金额94,991,157.86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可视同为公司2023年度的现金分红。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拟派发的现金红利合并计算后,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合计562,781,175.36元,本年度公司合计现金分红占当年归母净利润比例为32.71%。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4,001,399,515.24元转至下一年度。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35,580,035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309,812,049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的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2023年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现有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下设审计、薪酬与考核、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能根据其议事规则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公司全体董事勤勉履职,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审慎判断,积极为公司的发展建言献策,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30项议案。所有会议的召开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 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主要议案事项 |
1 | 2023/2/23 |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 |
2 | 2023/3/1 |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前赎回“杭叉转债”的议案》 |
3 | 2023/4/18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 《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关于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及其他高管薪酬考核的议案》 《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关于修订或制定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4 | 2023/4/20 |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
5 | 2023/5/15 |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6 | 2023/8/17 |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7 | 2023/10/17 |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
(二)股东大会召集及决议执行情况
2023年度,在董事会的召集下,公司共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13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 召开时间 | 会议期次 | 主要议案事项 |
1 | 2023/5/9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预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关于修订或制定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
(三)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根据其议事规则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在公司各定期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多次与中介机构、公司财务进行深入的交流与沟通,审慎审阅定期报告,认为各期财务报告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对公司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保证公司运作的规范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其薪酬标准和年度薪酬总额的确定符合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时,对公司绩效考核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提出建议,以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提名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增补选聘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名。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研讨公司十四五的发展规划的执行情况及公司近三年的重大技改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
(四) 公司董事、监事人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徐利达先生及监事程欣先生因工作原因分别辞去公司董事、监事职务,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增补赵宇宸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增补阎昊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董事会、监事会其他成员不变。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聘任,赵宇宸先生接替徐利达先生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他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不变。根据中国证券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浙江证监局等主管机关的相关要求,公司严格按照履行相关对董事、监事提名、资格审查、选聘等法定程序;及时安排独立董事及相关董监高人员参加有关履职培训,同时公司也及时传递监管政策及法律法规,相关人员履职能力持续提升,履职行为规范合法。
(五) 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证券时报》等规范披露公司信息,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地获取公司信息,增强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便于投资者做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并做好信息披露前的保密及重大事项的内幕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
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内幕知情人登记工作,持续加强内幕信息管理,坚持预防为主原则,审慎处理各类保密事项,尽力缩小知悉范围,在定期报告披露前的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班子成员会等会议上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严格控制未经披露的财务信息对外报送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勤勉尽责,严格遵守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无违规现象。
五、2024年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
2024年是中国经济转型的关键节点,全球产业链变局仍将继续,全球多极化格局虽然受到挑战但并未停滞。在国家和企业都在积极推动全球治理体系重构的背景下,2023年12月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任务,把建体系、扩内需、强改革、防风险作为2024年工作重点方向。在当前复杂的经济环境下,作为工业车辆
行业的龙头企业,公司坚定不移走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道路,紧紧围绕“新能源战略”,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向绿色转型要出路,向绿色发展要动能。报告期内,公司将在创新驱动发展的大框架下,通过“聚焦主业、降本增效、优化结构、制度建设”来稳固自身的基本面,以“内在确定性”灵活应对“外部不确定性”,确保完成2024年经营指标。公司2024年高质量发展将重点围绕以下工作开展:
1、坚持核心技术研发,构筑差异化优势
以“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为技术创新重点方向,在新能源工业车辆和智慧物流解决方案核心技术方面持续高强度研发投入,扩大公司在技术产品化、产品市场化上的能力优势,持续推出具有竞争优势的系列化产品和系统解决方案,为客户提供安全、高效、可靠、绿色的产品及服务,构建差异化竞争优势,为公司在深化产品结构转型升级冲刺阶段的稳健发展保驾护航。
2、坚持“多元化”发展,增强发展韧性
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延伸产业链,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在巩固叉车主业地位的同时,加强产业“多元化”发展。构建以叉车主业为核心,新能源、智慧物流解决方案、高空设备、清洁设备、强夯机、后市场、部套件拓展等多业务板块联动发展的业务组合模式,形成适度多元发展格局,增强发展韧性与内生动能。
3、坚持体制机制创新,释放市场活力
国内市场要保持积极灵活的智慧营销策略,不畏困难和挑战,积极转型升级、调结构、抢市场,每台必争。加速提升专业市场经营能力,突出“大市场、大客户、大项目”经营策略,落实区域责任制管理制度,实现集团公司、子公司和经销商各司其职,统一协调,互相支持,全力以赴实现市场销售目标。同时加强市场化运作,支持生产型子公司积极向外开拓产业发展空间,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积极参与市场竞争,通过市场化运营多渠道挖掘效益增长点。
4、坚持国际化视野,提升全球化经营能力
针对海外市场,以全球化视野及集团化运作的战略高度纵深推进业务管理变革,搭建全球运营管理体系,稳步开拓国际市场。充分发挥近70年技术优势和品牌优势,集中资源强化海外大客户的发掘与维护,加大对重点目标市场的本地化业务和运营体系建设,培养适应本土化发展的专业、高效型的人才队伍, 打通数字化流程端到端,建立可视化的海外业务体系,形成全球化的海外数字化、本地化的业务管理体系。同
时进一步加强合规体系建设,形成在资源统筹、业务协同、资产管理、财务监管、人员安全、风险防范等方面规范、完备的制度体系,保障国际业务持续稳健发展。
5、坚持实施技术改造,形成产业集群效益
坚持以新能源、智能仓储、智能物流等技术创新为基础,通过技术改造、两化融合、精益管理等方式,加快推进横畈科技园(四期)、石桥科创园等“强链补链”重大产业投资项目的谋划和实施落地,形成以青山总部为核心,多园区高效协同,互联互通的智能制造产业集群。
6、坚持信息化建设,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着力加强信息化建设顶层设计,加快集团信息化建设步伐,强化以SAP为核心的信息化项目推广实施、拓展与完善工作。围绕智慧工厂建设,以数据采集与应用、信息软件建设与应用、流程信息化为抓手,实现管控精细化、决策数据化、应用场景化,带动公司经营管理效率与效益双提升。
砥砺前行追梦路,矢志不渝铸辉煌。面向未来,杭叉集团将延续过去六十八载的拼搏进取、初心如磐,与时代同行、与社会共进,奋力实现“做世界最强叉车企业”的愿景,为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杭叉力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0日
议案二: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召开监事会会议及其他工作例会,对公司的经营决策、财务管理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监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4次监事会会议,列席了7次董事会会议,出席了1次股东大会会议,现将监事会在2023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4次会议,合计审议17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主要议案事项 |
1 | 2023/4/18 |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预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议案》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13项议案 |
2 | 2023/4/20 |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
3 | 2023/8/17 |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项议案
4 | 2023/10/17 |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工作的核查意见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角度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定期检查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内部控制等情况,根据检查结果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积极列席董事会会议7次,出席股东大会会议1次,并对会议召开程序、审议事项、决策程序、董事会执行情况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履行诚信、勤勉义务,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也未发现公司有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定期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行稳健,未发现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和资产流失情况。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审计报告结论公正、客观、真实、可靠。
3、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需要,交易定价客观、公允,且通过了相关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4、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详细、全面的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
5、监事会对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认为各期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时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定期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6、监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和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7、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8、监事会对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系根据公司当前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进行的,且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变更事项不会改变原募投项目的实施方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9、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分配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是基于公司目前实际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需求作出的综合考虑,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监事会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紧紧围绕公司战略规划和年度经营目标、工作任务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忠实、积极履行监事会职责。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1、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全方位防范经营风险。监事会将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定期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2、深度了解公司状况,主动参加公司决策会议。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工作会议,及时、准确、全面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3、谨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有效提升履职能力。监事会将持续加强对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治理制度的学习,依法独立行使监督职能,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恪尽职守,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10日
议案三: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已于2024年4月18日披露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进行查阅。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2330号)。结合公司实际运营中的具体情况,我们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分析,现将公司有关的财务决算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变动率(%) |
营业收入 | 16,271,834,470.72 | 14,412,416,415.20 | 12.9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720,313,075.47 | 987,353,336.07 | 74.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687,795,537.69 | 964,002,943.49 | 75.0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21,860,863.22 | 625,482,631.76 | 159.3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8,619,865,217.00 | 6,279,103,378.13 | 37.28 |
总资产 | 13,894,213,061.92 | 11,693,308,152.15 | 18.82 |
负债总额 | 4,643,239,497.28 | 4,883,268,310.55 | -4.92 |
期末股本 | 935,580,035.00 | 866,397,337.00 | 7.99 |
(二)主要财务指标:
项 目 | 2023年 | 2022年 | 变动率(%)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86 | 1.14 | 63.1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元/股) | 1.83 | 1.11 | 64.86 |
每股净资产(元/股) | 9.21 | 7.25 | 27.0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2.23 | 16.70 | 增加5.5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1.81 | 16.30 | 增加5.51个百分点 |
资产负债率(%) | 33.42 | 41.76 | 减少8.34个百分点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10.81 | 11.63 | -7.05 |
存货周转率(次) | 6.34 | 6.36 | -0.31 |
流动比率
流动比率 | 1.95 | 2.03 | -3.94 |
速动比率 | 1.44 | 1.49 | -3.36 |
二、资产、负债及权益
(一)资产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变动率(%)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105,044,172.31 | -100.00 |
合同资产 | 78,327,790.69 | 54,206,064.94 | 44.5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56,388,815.70 | 108,213,397.58 | 44.52 |
其他流动资产 | 110,647,626.56 | 65,087,573.65 | 70.00 |
长期应收款 | 73,437,482.43 | 43,219,424.00 | 69.92 |
投资性房地产 | 72,945,876.13 | 46,482,582.77 | 56.93 |
在建工程 | 425,329,238.21 | 240,515,722.36 | 76.84 |
使用权资产 | 102,626,637.80 | 60,058,226.77 | 70.88 |
商誉 | 10,652,989.76 | 3,380,389.76 | 215.14 |
长期待摊费用 | 16,458,700.91 | 11,477,946.62 | 43.3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0,750,000.00 | 15,781,870.63 | 94.84 |
上述项目变动较大的主要原因是:
(1)交易性金融资产同比下降100.00%,主要系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所致。
(2)合同资产比增长44.50%,主要系应收质保金增加所致。
(3)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同比增长44.52%,主要系融资租赁业务长期应收款重分类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同比增长70.00%,主要系待抵扣增值税增加所致。
(5)长期应收款同比增长69.92%,主要系融资租赁业务规模扩大所致。
(6)投资性房地产同比增长56.93%,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转入增加所致。
(7)在建工程同比增长76.84%,主要系本期募投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8)使用权资产同比增长70.88%,主要系房屋租赁以及租赁年限增加所致。
(9)商誉同比增长215.14%,主要系本期吸收合并境外公司所致。
(10)长期待摊费用同比增长43.39%,主要系待摊装修费增加所致。
(11)其他非流动资产同比增长94.84%,主要系预付土地款增加所致。
(二)负债及权益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变动率(%)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3,911.26 | 14,432,614.53 | -99.97 |
合同负债 | 601,913,260.24 | 373,829,407.00 | 61.01 |
应交税费 | 146,541,150.55 | 100,221,855.04 | 46.22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3,352,843.00 | 16,494,551.65 | 41.58 |
其他流动负债 | 80,474,347.59 | 48,383,680.31 | 66.33 |
应付债券 | - | 1,025,976,389.02 | -100.00 |
租赁负债 | 73,452,139.79 | 42,159,513.63 | 74.2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6,269.23 | 37,560,390.45 | -99.82 |
其他权益工具 | - | 172,756,051.39 | -100.00 |
资本公积 | 1,789,662,921.30 | 731,940,012.30 | 144.51 |
库存股 | - | 9,998,014.45 | -100.00 |
其他综合收益 | -10,529,703.70 | -40,667,671.58 | 不适用 |
未分配利润 | 5,343,334,318.75 | 3,997,253,257.28 | 33.68 |
上述项目变动较大的主要原因是:
(12)其他综合收益同比增长,主要系外币折算差异所致。
(13)未分配利润同比增长33.68%,主要系本期利润增加所致。
(12)其他综合收益同比增长,主要系外币折算差异所致。 (13)未分配利润同比增长33.68%,主要系本期利润增加所致。 |
三、损益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变动率(%) |
销售费用 | 595,765,435.51 | 451,757,051.02 | 31.88 |
财务费用 | -84,393,201.72 | -11,859,860.17 | 不适用 |
其他收益 | 119,690,889.25 | 44,077,283.24 | 171.55 |
投资收益 | 277,694,015.90 | 102,192,978.72 | 171.73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3,911.26 | -14,055,828.09 | 不适用 |
资产减值损失 | -10,672,191.49 | -4,386,078.39 | 不适用 |
资产处置收益 | 5,078,206.77 | 2,740,591.86 | 85.30 |
营业外收入 | 1,908,162.12 | 1,161,521.09 | 64.28 |
所得税费用 | 258,248,570.73 | 106,126,130.67 | 143.34 |
上述项目变动较大的主要原因是:
(1)销售费用同比增长31.88%,主要系本期境外公司费用增加所致。
(2)财务同比下降,主要系本期可转债利息减少、汇率变动影响所致。
(3)其他收益同比增长171.55%,主要系本期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4)投资收益同比增长171.73%,主要系本期参股公司利润增加所致。
(5)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同比减少,主要系外汇衍生产品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6)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长,主要系本期存货跌价准备增加所致。
(7)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增长85.30%,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处置收益增加所致。
(8)营业外收入同比增长64.28%,主要系本期与日常经营无关的偶发性利得增加所致。
(9)所得税费用同比增长143.34%,主要系本期利润增加以及上年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购置设备、器具企业所得税税前100%加计扣除政策影响所致。
四、现金流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变动率(%)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21,860,863.22 | 625,482,631.76 | 159.3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5,579,838.20 | 99,938,502.15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7,437,548.25 | -61,777,989.20 | 不适用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68,076,646.54 | 37,191,756.11 | 83.04 |
上述项目变动较大的主要原因是: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159.30%,主要系本期公司销售规模扩大现金流入增加及出口退税增加、严格按计划控制各项开支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主要系本期购买固定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主要系本期可转债赎回所致。
(4)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同比增长83.04%,主要系本期汇兑损益变动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审〔2024〕2330号”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叉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实现营业收入16,271,834,470.7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20,313,075.47元,其中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469,189,532.7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35,580,03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67,790,017.50元(含税)。
公司2023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支付的总金额94,991,157.86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可视同为公司2023年度的现金分红。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拟派发的现金红利合并计算后,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合计562,781,175.36元,本年度公司合计现金分红占当年归母净利润比例为32.71%。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4,001,399,515.24元转至下一年度。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35,580,035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309,812,049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的总额,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
议案六:
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与关联方存在相关日常的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能使交易双方资源共享,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根据2023年度公司与各关联方的交易情况,公司对202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一、2023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发生情况如下:
1、本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交易性质及类别 | 对方单位名称 | 2023年预计交易金额(元) | 2023年实际交易金额(元)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的原因 |
购买 商品 接受 劳务 | 浙江华昌液压机械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434,758,460.12 | 3.44 | 相关产品的产量未达到预计数 |
长沙中传变速箱有限公司 | 80,000,000.00 | 61,083,185.69 | 0.48 | ||
杭州冈村传动有限公司 | 170,000,000.00 | 78,349,708.61 | 0.62 | ||
河南嘉晨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 260,000,000.00 | 168,156,418.65 | 1.33 | ||
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40,000,000.00 | 232,898,101.46 | 1.85 | ||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 900,000,000.00 | 757,439,987.18 | 6.00 | ||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3,874,607.18 | 0.03 | ||
杭州巨星五金工具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12,855,935.71 | 0.10 | ||
浙江国自机器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6,873,506.38 | 0.05 | ||
杭州鹏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700,000,000.00 | 451,575,582.00 | 3.58 | 采购渠道的多元化 | |
杭州欧镭激光技术有限公司 | 1,500,000.00 | 2,148,008.87 | 0.02 | ||
海宁巨星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
知轮(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 - | 6,814.23 | 0.0001 | ||
长沙杭叉叉车销售有限公司 | 6,000,000.00 | 3,162,490.50 | 0.03 | 预计期间为2023年1-9月 |
南京杭叉物流设备有限公司
南京杭叉物流设备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1,306,285.84 | 0.02 | |
重庆杭叉叉车销售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2,559,326.30 | 0.02 | 预计期间为2023年1-10月 |
沈阳杭叉叉车销售有限公司 | 6,000,000.00 | 3,270,271.68 | 0.03 | |
石家庄杭叉叉车销售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1,882,365.42 | 0.01 | |
南昌杭叉叉车有限公司 | 6,000,000.00 | 3,190,287.61 | 0.03 | |
云南杭叉叉车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1,148,212.39 | 0.01 | |
小 计 | 2,920,500,000.00 | 2,226,539,555.82 | 17.64 |
2、本公司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交易性质及类别 | 对方单位名称 | 2023年预计交易金额(元) | 2023年实际交易金额(元)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的原因 |
销售 商品 提供 劳务 | 浙江华昌液压机械有限公司 | 12,000,000.00 | 7,908,059.75 | 0.05 | |
长沙中传变速箱有限公司 | 2,500,000.00 | 2,724,371.42 | 0.02 | ||
杭州冈村传动有限公司 | 500,000.00 | 192,915.19 | 0.001 | ||
河南嘉晨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 | 59,869.36 | 0.0004 | ||
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833,965.95 | 0.01 | ||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3,334,407.92 | 0.02 | ||
杭州巨星五金工具有限公司 | 50,000.00 | 20,163.73 | 0.0001 |
浙江巨星工具有限公司
浙江巨星工具有限公司 | 500,000.00 | 104,879.69 | 0.001 | |
浙江国自机器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8,795,644.58 | 0.05 | |
杭州联和工具制造有限公司 | 100,000.00 | 2,438.94 | 0.00001 | |
常州华达科捷光电仪器有限公司 | 100,000.00 | 27,345.13 | 0.0002 | |
杭州联和电气制造有限公司 | 100,000.00 | 9,884.07 | 0.0001 | |
杭州鹏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3,040,618.85 | 0.14 | |
海宁巨星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6,551,265.49 | 0.16 | |
中山基龙工业有限公司 | 500,000.00 | 3,991.15 | 0.00002 | |
常州华达科捷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50,000.00 | |||
中策橡胶(天津)有限公司 | 539,757.55 | 0.003 | ||
杭州海潮橡胶有限公司 | 118,267.26 | 0.001 | ||
浙江狮万克电器有限公司 | 29,380.53 | 0.0002 | ||
HONGKONG GREATSTAR INTERNATIONAL CO.,LIMITED | 17,608.77 | 0.0001 | ||
中山基龙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190,862.83 | 0.001 | ||
长沙杭叉叉车销售有限公司 | 120,000,000.00 | 63,966,846.37 | 0.39 | 预计期间为2023年1-9月,实际销售额未达预期。 |
南京杭叉物流设备有限公司 | 116,000,000.00 | 94,918,539.51 | 0.58 | |
重庆杭叉叉车销售有限公司 | 122,000,000.00 | 112,909,310.68 | 0.69 | 预计期间为2023年1-10月 |
沈阳杭叉叉车销售有限公司
沈阳杭叉叉车销售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71,421,763.26 | 0.44 | ||
石家庄杭叉叉车销售有限公司 | 210,000,000.00 | 165,279,524.12 | 1.02 | ||
南昌杭叉叉车有限公司 | 140,000,000.00 | 106,655,855.58 | 0.66 | ||
云南杭叉叉车有限公司 | 90,000,000.00 | 74,409,061.50 | 0.46 | ||
小 计 | 1,027,600,000.00 | 764,066,599.18 | 4.70 | ||
租出房屋等 | 浙江华昌液压机械有限公司 | 600,000.00 | 298,628.57 | 0.12 | |
杭州冈村传动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1,935,360.00 | 0.78 | ||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50,000.00 | 7,244.20 | 0.003 | ||
杭州鹏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600,000.00 | 1,527,771.48 | 0.61 | ||
河南嘉晨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 60,000.00 | 52,662.86 | 0.02 | ||
重庆杭叉叉车销售有限公司 | 600,000.00 | 641,887.94 | 0.26 | ||
长沙杭叉叉车销售有限公司 | 317,087.16 | 0.13 | |||
沈阳杭叉叉车销售有限公司 | 390,983.86 | 0.16 | |||
南昌杭叉叉车有限公司 | 72,035.37 | 0.03 | |||
南京杭叉物流设备有限公司 | 29,712.43 | 0.01 | |||
云南杭叉叉车有限公司 | 41,575.14 | 0.02 | |||
石家庄杭叉叉车销售有限公司 | 23,446.92 | 0.01 |
中山基龙工业有限公司
中山基龙工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 | - | ||
中山基龙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50,000.00 | - | ||
小计 | 5,260,000.00 | 5,338,395.93 | 2.14 |
(三)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本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交易性质及类别 | 关联方名称 | 2024年预计交易金额(元) | 2024年初至披露日已发生的交易金额(元) | 2023年实际交易金额(元)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2024年预计金额与2023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的原因 |
购买 商品 接受 劳务 | 浙江华昌液压机械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117,129,794.95 | 434,758,460.12 | 3.44 | |
长沙中传变速箱有限公司 | 70,000,000.00 | 14,261,195.58 | 61,083,185.69 | 0.48 | ||
杭州冈村传动有限公司 | 90,000,000.00 | 11,862,488.19 | 78,349,708.61 | 0.62 | ||
河南嘉晨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 180,000,000.00 | 30,551,414.88 | 168,156,418.65 | 1.33 | ||
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65,000,000.00 | 64,215,488.51 | 232,898,101.46 | 1.85 | ||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 900,000,000.00 | 196,131,259.12 | 757,439,987.18 | 6.00 | ||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1,127,885.63 | 3,874,607.18 | 0.03 | ||
杭州巨星五金工具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2,989,228.45 | 12,855,935.71 | 0.10 | ||
浙江国自机器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468,057.96 | 6,873,506.38 | 0.05 | ||
杭州鹏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50,000,000.00 | 92,570,138.35 | 451,575,582.00 | 3.58 |
杭州欧镭激光技术有限公司
杭州欧镭激光技术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905,663.72 | 2,148,008.87 | 0.02 | |
海宁巨星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 | - | - | |
知轮(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 | - | 6,814.23 | 0.0001 | |
小 计 | 2,601,100,000.00 | 532,212,615.34 | 2,210,020,316.08 | 17.50 |
2、本公司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交易性质及类别 | 关联方名称 | 2024年预计交易金额(元) | 2024年初至披露日已发生的交易金额(元) | 2023年实际交易金额(元)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2024年预计金额与2023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的原因 |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 浙江华昌液压机械有限公司 | 8,500,000.00 | 2,615,514.28 | 7,908,059.75 | 0.05 | |
长沙中传变速箱有限公司 | 2,800,000.00 | 602,125.88 | 2,724,371.42 | 0.02 | ||
杭州冈村传动有限公司 | 300,000.00 | 53,954.20 | 192,915.19 | 0.001 | ||
河南嘉晨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 | 11,615.05 | 59,869.36 | 0.0004 | ||
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35,769,911.50 | - | - | ||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644,947.98 | 833,965.95 | 0.01 | ||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3,414,745.14 | 3,334,407.92 | 0.02 | ||
杭州巨星五金工具有限公司 | 30,000.00 | 20,163.73 | 0.0001 | |||
浙江巨星工具有限公司 | 300,000.00 | 32,479.65 | 104,879.69 | 0.001 | ||
浙江国自机器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4,370,856.64 | 8,795,644.58 | 0.05 | ||
杭州联和工具制造有限公司 | 50,000.00 | 658.40 | 2,438.94 | 0.00001 | ||
常州华达科捷光电仪器有限公司 | 50,000.00 | 1,557.53 | 27,345.13 | 0.0002 | ||
杭州联和电气制造有限公司 | 50,000.00 | 10,610.63 | 9,884.07 | 0.0001 |
杭州鹏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鹏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22,605.28 | 23,040,618.85 | 0.14 | ||
海宁巨星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 | 26,551,265.49 | 0.16 | ||
中山基龙工业有限公司 | 50,000.00 | 1,769.91 | 3,991.15 | 0.00002 | ||
常州华达科捷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50,000.00 | - | - | - | ||
中策橡胶(天津)有限公司 | 600,000.00 | - | 539,757.55 | 0.003 | ||
杭州海潮橡胶有限公司 | 200,000.00 | - | 118,267.26 | 0.001 | ||
浙江狮万克电器有限公司 | 100,000.00 | - | 29,380.53 | 0.0002 | ||
HONGKONG GREATSTAR INTERNATIONAL CO.,LIMITED | 100,000.00 | - | 17,608.77 | 0.0001 | ||
中山基龙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500,000.00 | 442.48 | 190,862.83 | 0.001 | ||
小计: | 193,880,000.00 | 47,853,794.55 | 74,505,698.16 | 0.46 | ||
租出房屋等 | 浙江华昌液压机械有限公司 | 300,000.00 | - | 298,628.57 | 0.12 | |
杭州冈村传动有限公司 | 3,500,000.00 | 810,979.83 | 1,935,360.00 | 0.78 | ||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 | - | 7,244.20 | 0.003 | ||
杭州鹏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600,000.00 | 381,942.87 | 1,527,771.48 | 0.61 | ||
河南嘉晨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 60,000.00 | 52,662.86 | 52,662.86 | 0.02 | ||
中山基龙工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 | - | - | - | ||
中山基龙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50,000.00 | - | - | - | ||
小计 | 5,660,000.00 | 1,245,585.56 | 3,821,667.11 | 1.53 |
备注:公司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审议包含了公司“2024年初至披露日已发生的交易金额”的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序号 | 关联方名称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类型 | 住所 | 主营业务 |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 履约能力分析 |
1 | 浙江华昌液压机械有限公司 | 1978-05-10 | 5,400万元人民币 | 马彬荣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高庆路88号 | 一般项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液气密元件及系统制造;液气密元件及系统销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赵礼敏先生担任浙江华昌液压机械有限公司的董事,因此浙江华昌液压机械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 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
2 | 长沙中传变速箱有限公司 | 2014-01-22 | 4,047.13万元人民币 | 吴涛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长沙市望城区郭亮路248号 | 齿轮及变速箱研发、制造、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含汽车发动机制造);工程机械车的销售;工程机械维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高管金华曙先生担任长沙中传变速箱有限公司的董事,因此长沙中传变速箱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 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
3 | 杭州冈村传动有限公司 | 2013-05-27 | 92,297.6552万日元 | 亀井国伟 |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相府路666号 | 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五金产品制造;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再生资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高管金华曙先生、章淑通先生担任杭州冈村传动有限公司的董事,因此杭州冈村传动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 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
4 | 河南嘉晨智能 | 2009-03 | 5,100 | 姚欣 | 其他股份有 | 河南自贸试验区 | 科技技术研究、开发和智能产品销售;机器人、物联网技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生产经营情 |
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 -04 | 万人民币 | 限公司(非上市) | 郑州片区(经开)经北六路99号 | 术软件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及销售;计算机信息系统技术开发、设计、集中维护;货物或技术进出口;车辆智能系统及配套产品的技术研究及销售;生产:车辆配件、智能产品;房屋租赁。 |
的相关规定,本公司董事徐征宇先生担任河南嘉晨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因此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 |||||||||
5 | 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992-06-12 | 78,703.7038万元人民币 | 沈金荣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1号大街1号 | 生产销售轮胎、车胎及橡胶制品;汽车零配件、汽车附属用油、汽车装饰用品的批发、零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同为仇建平先生控制,同时本公司董事赵礼敏先生、卢洪波女士、浙江杭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仇菲女士均担任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徐利达先生担任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管,因此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
6 |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 2007-06-15 | 24,113.34万人民币 | 白洪法 |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浙江新昌大道西路888号 | 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农业机械制造;黑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铸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气体压缩机械制造;泵及真空设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润滑油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特种设备出租;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检验检测服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同为仇建平先生控制,同时本公司董事仇建平先生担任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因此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
7 |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01-08-09 | 120,250.1992万元人民币 | 仇建平 | 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 杭州市上城区九环路35号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工具制造;塑料制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灯具销售;照明器具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户外用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幻灯及投影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物料搬运装备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润滑油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销售;软件开发;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家居用品销售;风机、风扇销售;日用品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包装专用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池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充电桩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游艺用品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同为仇建平先生控制,同时本公司董事仇建平先生、徐筝女士担任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因此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
及室内游艺器材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显示器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密封用填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医用口罩生产;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及室内游艺器材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显示器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密封用填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医用口罩生产;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8 | 杭州巨星五金工具有限公司 | 2010-08-27 | 500万元人民币 | 田华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杭州市上城区九环路37号2幢 | 一般项目:五金产品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金属工具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照明器具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金属结构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金属制品修理;日用电器修理;日用产品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杭州巨星五金工具有限公司(原杭州巨星钢盾工具有限公司)与公司同为仇建平先生控制,因此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
出口代理;汽车零配件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机械电气设备销售;5G通信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企业管理咨询;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研发;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机械设备研发;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家用电器研发;日用家电零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橡胶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密封用填料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保健用品(非食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出口代理;汽车零配件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机械电气设备销售;5G通信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企业管理咨询;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研发;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机械设备研发;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家用电器研发;日用家电零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橡胶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密封用填料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保健用品(非食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9 | 浙江巨星工具有限公司 | 2009-02-06 | 46,480万元人民币 | 邢逢春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浙江省海宁市长安镇农发区启辉路11号-1 | 一般项目: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金属工具制造;电动机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家具零配件生产;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电气设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润滑油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销售;家居用品销售;风机、风扇销售;日用品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包装专用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零配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浙江巨星工具有限公司与公司同为仇建平先生控制,因此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
件销售;电池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件销售;电池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10 | 浙江国自机器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2011-11-10 | 10,250.0982万元人民币 | 王伟毅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6号4幢5层501-516、518室 | 许可项目: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电气安装服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仇建平先生及浙江杭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周思远先生、仇菲女士均担任浙江国自机器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因此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
11 | 杭州联和工具制造有限公司 | 2006-06-05 | 1,000万人民币 | 许承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22号大街5号3幢 | 一般项目:五金产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塑料制品制造;玩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汽车装饰用品制造;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衡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五金产品零售;金属工具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玩具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灯具销售;照明器具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衡器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货物进出口;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杭州联和工具制造有限公司与公司同为仇建平先生控制,因此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
五金产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五金产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12 | 常州华达科捷光电仪器有限公司 | 2003-06-09 | 1,233.50万元人民币 | 张瓯 | 有限责任公司 | 常州市钟楼开发区梅花路16号 | 光机电一体化仪器的研发设计、制造、维修及咨询服务;计算机软件、模具开发及销售;大地精密测量仪、电子经纬仪、电子全站仪、激光测距仪、水准仪、电子水准仪、激光三维扫描仪、三维感知传感器及系统的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常州华达科捷光电仪器有限公司与公司同为仇建平先生控制,同时本公司董事仇建平先生、浙江杭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周思远先生担任常州华达科捷光电仪器有限公司董事,因此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
13 | 杭州联和电气制造有限公司 | 2003-05-23 | 350万元 | 潘国荣 |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 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2号大街5号2幢 | 一般项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家用电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仪器仪表制造;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制造;金属工具制造;五金产品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其他通用仪器制造;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金属工具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杭州联和电气制造有限公司与公司同为仇建平先生控制,因此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
14 | 杭州鹏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18-07-30 | 10,000万人民币 | 许奇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鹿山街道晖山路1号2幢101 | 非道路车辆的动力电池系统研发、生产、销售;电池系统梯次利用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新能源电池及配件技术开发,生产,销售;实业投资;电动汽车充电服务;充电桩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高管金华曙先生担任杭州鹏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 | 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 |
室
室 | 销售,安装;计算机信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动车配件制造;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事,因此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力。 | ||||||
15 | 海宁巨星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 2018-11-20 | 4,500万美元 | 李政 |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文海北路1020-1号12幢 | 智能存储设备、智能工具、五金工具、塑料制品的生产;五金产品、五金工具、木工工具、钻切工具、建筑工具、电动工具、气动工具、塑料制品、灯具、手电筒、文教用品、家具、户外用品、包装材料、汽车配件、电子产品、电气设备及零件、机电设备、金属制品、激光雷达(非军用)、激光投影仪、消防器材、测量仪器、清洁设备、物料搬运设备、焊接设备、泵及管件设备、管道配件、建材的销售;机器人、机械手、电器控制自动化设备、电子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及成果转让;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经营进出口业务。(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清单内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智能存储设备、智能工具、五金工具、塑料制品的生产;五金产品、五金工具、木工工具、钻切工具、建筑工具、电动工具、气动工具、塑料制品、灯具、手电筒、文教用品、家具、户外用品、包装材料、汽车配件、电子产品、电气设备及零件、机电设备、金属制品、激光雷达(非军用)、激光投影仪、消防器材、测量仪器、清洁设备、物料搬运设备、焊接设备、泵及管件设备、管道配件、建材的销售;机器人、机械手、电器控制自动化设备、电子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及成果转让;设计、制作、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海宁巨星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香港巨星国际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仇建平先生为香港巨星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因此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
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经营进出口业务。(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清单内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经营进出口业务。(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清单内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16 | 中山基龙工业有限公司 | 2006-04-29 | 550万美元 | 王伟毅 | 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 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小榄工业区泰昌路六号 | 生产、研发、销售家用电器机器及其配件、音响制品及其配件、电动工具及其配件、五金工具及其配件、照明灯具及其配件、机床及其配件、五金模具、五金制品、金属制品、不锈钢制品、防盗保险柜、金属箱柜、智能工具柜、智能管理软件、电子设备、机电产品、机柜、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及其他照明器具和灯用电器及其配件、自动化及传动设备、物流设备、立体仓库设备、实验室设备、回转库设备、升降库设备、机械设备、货架、工位器具、防静电工作台、木制品、塑胶制品、塑料制品、办公用品、粉末涂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建材及其辅助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包装用品、纸类包装制品(不含印刷、上述产品不含电镀工序)及上述产品的售后维修服务。(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中山基龙工业有限公司与公司同为仇建平先生控制,因此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
17 | 中山基龙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2022-06-23 | 300万美元 | 夏勇 | 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 中山市小榄镇小榄工业区泰昌路六号 | 一般项目:五金产品批发;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工具销售;金属成形机床销售;模具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制造;衡器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中山基龙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与公司同为仇建平先生控制,因此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
销售;针纺织品销售;纸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研发;模具制造;家具制造;金属制品研发;金属结构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销售;针纺织品销售;纸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研发;模具制造;家具制造;金属制品研发;金属结构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 |||||||||
18 | 常州华达科捷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2013-05-24 | 200万人民币 | 张瓯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钟楼经济开发区丁香路55号 | 工程机械配件、农业机械配件、激光平地机、精密激光仪器、测量仪器及金属零部件的制造、加工、销售;工程机械、农业机械、光机电一体化设备的维修;专用工装夹具和模具的设计、制造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常州华达科捷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同为仇建平先生控制,因此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
19 | 中策橡胶(天津)有限公司 | 2022-01-30 | 10,554.73万美元 | 沈昊昱 |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 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汉江道347号 | 一般项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轮胎制造;轮胎销售;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科技中介服务;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中策橡胶(天津)有限公司同为仇建平先生控制,因此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
物);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热力生产和供应;发电技术服务;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辅料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百货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物);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热力生产和供应;发电技术服务;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辅料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百货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20 | 杭州海潮橡胶有限公司 | 2014-12-29 | 10,000万元人民币 | 沈金荣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白杨街道1号大街1号1幢 | 一般项目:轮胎制造;轮胎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杭州海潮橡胶有限公司同为仇建平先生控制,因此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
21 | 浙江狮万克电器有限公司 | 2022-04-21 | 5,000万元人民币 | 郑军 |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文海北路1020-1号7幢(自主申报) | 一般项目:家用电器制造;电动机制造;电机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真空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制造;橡胶制品制造;海绵制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风机、风扇制造;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海绵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真空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工器材销售;家用电器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浙江狮万克电器有限公司同为仇建平先生控制,因此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
零配件销售;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风机、风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电器辅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日用电器修理;集成电路设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家用电器研发;五金产品研发;机械设备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照明器具销售;照明器具制造;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零配件销售;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风机、风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电器辅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日用电器修理;集成电路设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家用电器研发;五金产品研发;机械设备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照明器具销售;照明器具制造;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22 | HONGKONG GREATSTAR INTERNATIONALCO.,LIMITED 香港巨星國際有限公司 | 2010-08-19 | 3,319万美元 | 仇建平 |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 UNIT17,23/F,SEAPOWER TOWER, CONCORDIA PLAZA, NO. 1 SCIENCE MUSEUM ROAD, TSIM SHA TSUI, KLN HONG KONG | 工具贸易和投资控股。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浙江狮万克电器有限公司同为仇建平先生控制,因此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
23 | 杭州欧镭激光技术有限公司 | 2016-03-04 | 2,000万人民币 | 张瓯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九环路37号2幢406室 | 生产加工:传感器;服务:传感器、光机电一体化仪器、激光器材、激光加工设备、激光显示产品、激光投影仪器,计算机软件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成果转让;批发、零售:传感器,仪器仪表,激光显示产品,计算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杭州欧镭激光技术有限公司与公司同为仇建平先生控制,浙江杭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周思远 | 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
软件;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软件;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先生担任杭州欧镭激光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因此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
24 | 知轮(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 2018-10-16 | 10,108.8333万人民币 | 沈金荣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红普路788号创智绿谷发展中心6号楼701室 | 一般项目:物联网设备制造;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集成电路设计;网络技术服务;汽车零部件研发;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洗车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集装箱租赁服务;专业设计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轮胎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橡胶制品销售;润滑油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导航终端销售;运输设备及生产用计数仪表制造;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家电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知轮(杭州)科技有限公司同为仇建平先生控制,因此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
(二)部分关联方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关联方名称 | 2024年3月31日 | 2024年1-3月 | 2023年12月31日 | 2023年度 | ||||
资产总额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资产总额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浙江华昌液压机械有限公司 | 426,265,517.73 | 259,850,121.47 | 150,862,019.58 | 10,030,615.48 | 422,136,020.07 | 287,686,896.44 | 570,049,454.40 | 42,613,659.77 |
长沙中传变速箱有限公司 | 241,507,303.50 | 82,226,307.94 | 51,745,488.58 | -4,083,649.20 | 234,548,233.94 | 85,990,433.24 | 273,039,148.07 | 2,136,330.54 |
杭州冈村传动有限公司 | 110,362,095.74 | 83,730,390.13 | 26,065,796.43 | -1,325,576.62 | 95,371,622.95 | 85,070,577.82 | 154,561,697.32 | 11,848,552.87 |
杭州鹏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232,134,819.79 | 131,744,784.68 | 246,844,931.01 | -10,642,929.99 | 1,289,689,526.37 | 142,402,282.94 | 113,4168,974.98 | -29,436,582.97 |
注:关联方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444)、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1032)为上市公司,相关财务数据请参考其公开披露的信息;河南嘉晨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74302.NQ)为新三板挂牌公司;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IPO申报企业,相关财务数据请参考其公开披露的信息。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采购、销售与劳务服务:依据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签署的相关框架协议进行2024年可能发生的数额预计。该协议规定就公司及公司的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和日常经营相关的采购、销售以及接受、提供劳务服务等所有交易均应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价格确认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公平合理定价;并规定了在具体交易时各方须就交易量和具体价格签署具体合同便于履行。
2、房屋及建筑物租赁:上述联营关联方,租用本公司厂房及办公场所,双方签有租赁协议,协议价格及期限由双方按照当地市场价格及各方需求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目的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持续有效地进行。关联方的选择是基于对其经营管理、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的了解以及地域的便利条件,利于降低采购及销售成本。关联交易条件公平、合理,利于减少公司交易成本,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项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持续经营、盈利能力及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
议案七:
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满足相关子公司正常经营,公司拟为宝鸡杭叉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杭叉集团租赁有限公司、杭州杭叉高空设备有限公司、杭州杭重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浙江杭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杭叉进出口有限公司等子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预计发生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序号 | 类别 | 被担保人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担保金额 |
1 | 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 | 宝鸡杭叉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2,500 |
2 | 杭叉集团租赁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6,000 | |
3 | 杭州杭叉高空设备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2,000 | |
4 | 杭州杭重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3,000 | |
5 | 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超过70% | 浙江杭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40,000 |
6 | 浙江杭叉进出口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36,000 | |
合 计 | 89,500 |
上述担保主要用于子公司与债权人签署相关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外汇资金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开立信用证、进出口押汇、开具保函、付款交单(D/P)技改投入借款等业务操作等。
本次公司拟为上述六家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于被担保子公司杭叉智能、杭叉进出口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杭叉集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杭叉集团:授权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本次公司为杭叉智能、杭叉进出口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担保范围内,与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书;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子公司的工商基本信息
1、宝鸡杭叉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成立时间 | 2003-01-24 | 法定代表人 | 祁翔 |
注册资本 | 10,020.06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103037450254136 |
注册地址 |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十里铺纺西村111号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矿山机械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物料搬运装备销售;矿山机械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租赁;装卸搬运;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对外承包工程;机械设备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与本公司的关系 | 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公司出资占实缴资本的比例为68.86%。 |
2、杭叉集团租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 2013-05-21 | 法定代表人 | 王国强 |
注册资本 | 30,000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85067882415D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科技城相府路666号(19幢整幢) | ||
经营范围 | 叉车及其它工程机械的维修、安装、租赁、销售;叉车、工业车辆技术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叉车、工业车辆配件销售;仓储物流技术咨询服务;机电设备安装、维修;商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不含金融、期货、证券信息)。 | ||
与本公司的关系 | 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公司持有其股权比例为95.64%,另外持股4.36%的股东为熊皓等2名自然人。 |
3、杭州杭叉高空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 2006-03-03 | 法定代表人 | 金华曙 |
注册资本 | 2,787.96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857823827358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大园路2799号3幢、6幢 | ||
经营范围 | 起伸平台、高空作业车、液压机械、建筑机械及零部件的开发、制造、加工、销售及售后服务;工程机械的销售、维修、租赁;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与本公司的关系 | 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公司持有其股权比例为51.58%,另外持股48.42%的股东为贺春平等3名自然人。 |
4、杭州杭重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 2009-12-02 | 法定代表人 | 章淑通 |
注册资本 | 8,500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85697073751B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王家山路5号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设备租赁;装卸搬运;通用设备修理;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与本公司的关系 | 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公司持股比例为81.1765%,另外持股18.8235%的股东为裘钟钦等4名自然人。 |
5、浙江杭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 2018-02-09 | 法定代表人 | 任海华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85MA2B0UMR3N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大园路2799号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软件开发;工业机器人制造;物料搬运装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智能仓储装备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软件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电子元器件零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与本公司的关系 | 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公司持股比例为81.00%,股东杭州康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11%、杭州智搬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8%。 |
6、浙江杭叉进出口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 2005-09-20 | 法定代表人 | 赵礼敏 |
注册资本 | 2,070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00078047082XX |
注册地址 | 杭州市石桥路398号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特种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铸造机械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医用口罩批发;医用口罩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皮革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市场营销策划;翻译服务;茶具销售;礼品花卉销售;电池销售;玩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与本公司的关系 | 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公司持股比例为51.07%,另外持股48.93%的股东为吴建新等6名自然人。 |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序号 | 被担保人名称 | 2023年12月31日 | 2023年度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1 | 宝鸡杭叉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82,038,376.53 | 38,866,868.91 | 43,171,507.62 | 52,811,394.59 | 29,145.41 |
2 | 杭州杭叉高空设备有限公司 | 108,448,900.45 | 62,382,406.03 | 46,066,494.42 | 177,093,968.72 | 17,046,553.44 |
3 | 杭叉集团租赁有限公司 | 628,421,500.87 | 321,914,385.34 | 306,507,115.53 | 237,739,708.42 | 13,676,075.13 |
4 | 杭州杭重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121,931,073.81 | 45,978,260.69 | 75,952,813.12 | 33,453,874.28 | -1,594,698.95 |
5 | 浙江杭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369,216,917.07 | 299,542,121.17 | 69,674,795.90 | 290,221,429.28 | 6,089,008.15 |
6 | 浙江杭叉进出口有限公司 | 1,355,777,798.14 | 1,270,046,228.09 | 85,731,570.05 | 5,919,374,248.21 | 34,351,940.58 |
注:1、因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暂未披露,本次未披露上述子公司的一季度数据,上述被担保人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2024年度预计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的担保最高额,尚未与相关方签署担保协议,公司将以实际发生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贷款方具体签署的协议为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和融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提升相关子公司的独立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虽然部分控股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良好,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整体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担保义务全部实际发生后,本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89,500万元(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占经审计的2023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10.38%。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
议案八: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6万台新能源叉车建设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集团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及叉车体验中心建设项目”已具备结项条件,公司拟并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53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11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1,150万张,期限6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5,00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等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133.75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3,866.2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31日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139号”《验证报告》。上述募集资金根据规定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4月8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庆春路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等五家银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下文统称为《监管协议》),《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3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序号 |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 | 银行账户 | 账户余额 |
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青山湖科技城支行 | 33050161735209000888 | 2.42 |
2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 | 3301040160017412845 | 19,390.51 |
3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庆春支行 | 619603298 | 7,127.10 |
4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庆春路支行 | 1202020229900657031 | 138.14 |
5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营业部 | 3310010010120100973345 | 0.00 |
合计 | 26,658.17 |
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青山湖科技城支行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下属支行,原开立于该行账户“330617327156313410000000007”属于募集资金理财专用账户,因该笔理财于2023年3月28日到期收回而注销;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庆春支行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下属支行。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1、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投资总额 | 已投入金额 | 未投入金额 | 已投入比例% |
1 | 年产6万台新能源叉车建设投资项目 | 83,113.58 | 67,482.18 | 15,631.40 | 81.19 |
2 |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 12,927.43 | 6,861.70 | 6,065.73 | 53.08 |
3 | 集团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 8,439.90 | 8,509.62 | 100.83 | |
4 | 营销网络及叉车体验中心建设项目 | 9,385.34 | 9,681.73 | 103.16 | |
合计 | 113,866.25 | 92,535.23 | 21,697.13 |
备注:公司的募集资金账户均与银行签订了协定存款协议,利息收入较多,公司利用利息收入增加了“集团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及叉车体验中心建设项目”的投入。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延期的相关情况
(1)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及业务发展情况需要,结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规划,为充分发挥公司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降低管理和运营成本、匹配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优化公司的业务合理布局,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6万台新能源叉车建设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新增杭州市临安区土地使用权证为“浙(2022)临安区不动产权第0004943号”的地块实施地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8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2)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因前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6万台新能源叉车建设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新增杭州市临安区土地使用权证为“浙(2022)临安区不动产权第0004943号”的地块实施地点。“营销网络及叉车体验中心建设项目”受外部环境影响,项目实施进度有所延迟。“集团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因项目实施较为复杂、工程量相对较大,导致该募投项目的整体建设进度相对缓慢。为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合理运用,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将上述项目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四、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年产6万台新能源叉车建设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集团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及叉车体验中心建设项目”。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本次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募投项目已全部完成。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上述拟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可使用状态,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投资总额(1) | 已投入金额(2) | 利息收入及 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净额(3) | 节余募集 资金(4)= (1)+(3)-(2) | 已投入比例(%) |
1 | 年产6万台新能源 叉车建设投资项目 | 83,113.58 | 67,482.18 | 3,761.53 | 19,392.93 | 81.19 |
2 |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 12,927.43 | 68,61.70 | 1,061.37 | 7,127.10 | 53.08 |
3 | 集团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 8,439.90 | 8,509.62 | 207.86 | 138.14 | 100.83 |
4 | 营销网络及叉车 体验中心建设项目 | 9,385.34 | 9,681.73 | 296.39 | - | 103.16 |
合计 | 113,866.25 | 92,535.23 | 5,327.15 | 26,658.17 |
五、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截至2024年3月31日,各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成,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合计节余资金26,658.17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系:(1)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严
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找出项目实施之间的共同领域,减少重复建设投入,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在确保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高效、节俭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一方面保障项目按要求实施完成,另一方面较好的控制了实施成本,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形成了上述募集资金的节余。(2)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技术
革新,对原有项目设计布局、工艺流程的改造等方面进行了优化和改进,使采购成本得到有效控制,节约了设备购置支出。(3)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六、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安排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项目截至2024年3月31日节余募集资金人
民币26,658.17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净额人民币5,327.15万元,最终以资金转出当日各专户余额合计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后续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及银行手续费支出的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也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届时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
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客观情况做出的谨慎决策,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合理使用募集资金,积极推动募投项目建设,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募投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资金收益,有助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顺利推进,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
议案九: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2023年外汇汇率走势,为降低外汇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以积极应对外汇市场的不确定性,同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等外汇交易业务的金额不超过50,000万美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开展相关外汇交易业务的目的
由于公司国际业务的外汇收付金额较大,外汇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可能产生较大影响。为减少外汇汇率波动带来的相关经营风险,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和外汇衍生产品等外汇交易业务,使公司业绩保持平稳。
二、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概述
1、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交割日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
2、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是一种金融合约,外汇衍生产品通常是指从原生资产派生出来的外汇交易工具。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合约的基本种类包括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外汇衍生产品还包括具有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多种特征的结构化金融工具。
三、预计相关外汇交易业务额度及授权期间
根据实际业务需要,用于上述外汇业务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进出口业务的收付外币金额,交易总额不超过50,000万美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负责审批,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杭叉进出口有限公司负责远期结售汇、外汇衍生产品等外汇交易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授权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四、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远期结售汇和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交易可能存在一定的外汇汇率波动、客户违约、内部控制执行不力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了《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严格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利用事前、事中及事后的风险控制措施,预防、发现和化解各种风险。同时对交易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决策程序、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
2、公司上述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
议案十: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基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历年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认为该机构拥有较好的执业素养和水平,能坚持独立的审计原则和立场,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董事会根据审计委员会的建议,拟继续聘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18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 ||||
首席合伙人 | 王国海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238人 |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2,272人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836人 | ||||
2023年(经审计)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34.83亿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30.99亿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18.40亿元 | ||||
2023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675家 | |||
审计收费总额 | 6.63亿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 |
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513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执业类别/项目 | 项目合伙人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
姓名 | 徐晋波 | 汤哲人 | 黄灿坤 |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 2002年 | 2017年 | 1998年 |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 2000年 | 2017年 | 1997年 |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 2002年 | 2017年 | 1998年 |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2010年 | 2017年 | 2020年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近三年签署了杭叉集团、浙江美大、豪悦护理、农心科技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 近三年签署了杭叉集团、大叶股份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 近三年复核了芒果超媒、电广传媒、华菱钢铁、长沙银行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1 | 徐晋波 | 2023年4月11日 | 通报批评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事由:未对境外存货、境外销售等履行特别注意义务,保持职业怀疑并进行审慎核查,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 处罚情况:给予通报批评,记入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合计210万元(不含差旅费等),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较上一年度增长0.96%。
2、审计费用定价原则: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分支机构的多少、所处地区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3、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费用暂时无法确定,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再行协商确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
议案十一:
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35,580,035股,以此计算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309,812,049股(股本总数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为准)。
二、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对于《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章程》原条款 | 《公司章程》修订后条款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35,580,035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09,812,049元。 |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935,580,035股,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309,812,049股,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八十八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度。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选举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需选举 | 第八十八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含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度。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选举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需选举 |
董事或非职工代表监事总人数相同的投票权,每名股东所持有的投票权=“需选举的董事或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ד该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股东可将其全部的投票权均等的分开投给每个董事或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可将其全部的投票权不均等的分开用于选举部分董事或非职工代表监事,也可将其全部投票权集中投给一名董事或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投票结果确定后,候选董事或非职工代表监事按得票之多少排序,位次居前者当选。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选举产生。
董事或非职工代表监事总人数相同的投票权,每名股东所持有的投票权=“需选举的董事或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ד该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 股东可将其全部的投票权均等的分开投给每个董事或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可将其全部的投票权不均等的分开用于选举部分董事或非职工代表监事,也可将其全部投票权集中投给一名董事或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投票结果确定后,候选董事或非职工代表监事按得票之多少排序,位次居前者当选。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选举产生。 | 董事或非职工代表监事总人数相同的投票权,每名股东所持有的投票权=“需选举的董事或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ד该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 股东可将其全部的投票权均等的分开投给每个董事或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可将其全部的投票权不均等的分开用于选举部分董事或非职工代表监事,也可将其全部投票权集中投给一名董事或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投票结果确定后,候选董事或非职工代表监事按得票之多少排序,位次居前者当选。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选举产生。 |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 |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 |
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
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
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
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
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 | 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 |
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第一百六十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 第一百六十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
第一百六十一条 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利润分配中,现金分红优于股票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在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同步的情况下,可以采用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 | 第一百六十一条 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其中,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当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有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资产负债率高于一定具体比例/经营现金流低于一定具体水平/其他,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
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或股利分配。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拟定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或股利分配。 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拟定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 利润分配中,现金分红优于股票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在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同步的情况下,可以采用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或股利分配。 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拟定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 |
公司发放股票股利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若公司业绩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在拟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比例时,应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程序: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结合
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拟订。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明确的意见,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或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
公司发放股票股利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若公司业绩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在拟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比例时,应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程序: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拟订。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明确的意见,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或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 | 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按照前项第3点规定处理。 公司发放股票股利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若公司业绩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在拟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比例时,应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程序: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拟订。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 |
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公司因不符合现金分配条件、或公司
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但不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或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低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时,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年报全文中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配低于规定比例的原因,以及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公司的利
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重大投资、发展规划等方面的资金需求情况,确需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且有关调整现金分红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的意见,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并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为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公司应通过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必要时独立董事可公开征集中小股东投票权。
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公司因不符合现金分配条件、或公司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但不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或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低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时,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年报全文中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配低于规定比例的原因,以及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重大投资、发展规划等方面的资金需求情况,确需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且有关调整现金分红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的意见,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并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为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公司应通过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必要时独立董事可公开征集中小股东投票权。 | 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或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公司因不符合现金分配条件、或公司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但不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或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低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时,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年报全文中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配低于规定比例的原因,以及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重大投资、发展规划等方面的资金需求情况,确需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且有关调整现金分红政策的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为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公司应通过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 |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以下事项进行专项说明:1、现金分红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2、现金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4、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如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以下事项进行专项说明:1、现金分红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2、现金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4、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如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 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必要时独立董事可公开征集中小股东投票权。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以下事项进行专项说明:1、现金分红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2、现金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4、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对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等;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如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
第二百零一条 本章程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以外”、“低于”、“多于”不含本数。 | 第二百零一条 本章程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以外”、“低于”、“多于”、“不足”,都不含本数。 |
除以上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本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负责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具体事宜。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
议案十二:
关于修订或制定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对公司原有的《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四项制度进行了修订并新增一项公司《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其中《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修订及新增的公司《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于2024年4月18日披露了上述制度文件,具体内容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进行查阅。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
听取: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朱亚尔、蔡云峰、寿健分别对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述职,公司已于2024年4月18日披露了上述《述职报告》,具体内容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进行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