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和专人送达等方式提交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书面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因公司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23,348,100股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从87,935.8405万元增加至90,270.6505万元。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详细内容如下:
具体以工商登记部门最终登记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原文条款 |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一章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7,935.8405万元。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0,270.6505万元。 |
第三章 第十九条 | 公司股份总数为87,935.8405万股,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公司股份总数为90,270.6505万股,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新增子公司浙江华铁宇硕建筑支护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铁宇硕”)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办理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并由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及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资产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办理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并由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及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资产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