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
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振德
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德医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振德医疗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432 号文核准,振德医疗向社会
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9.8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55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43,428.3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18]89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编 预计募集资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备案批文 环保批文
号 金投入金额
豫许鄢集制
纺粘无纺布及其制品生产线 鄢环建审
1 13,155.37 10,000.00 造
建设项目 [2017]7 号
[2017]01729
水刺无纺布及其制品生产线 豫许鄢集制 鄢环建审
2 16,483.66 10,000.00
建设项目 造 [2017]6 号
编 预计募集资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备案批文 环保批文
号 金投入金额
[2017]01764
越经信投资 越 环 审
现代创面敷料及压力康复类
3 42,174.67 21,928.34 备 案 [2017]6 [2017]16
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号 号
越经信投资
越 环 核
4 研发中心改建升级项目 5,026.21 1,000.00 备 案 [2017]5
[2017]6 号
号
越经信投资
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建设项
5 3,272.06 500.00 备 案 [2017]7 不适用
目
号
合计 80,111.97 43,428.34 - -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上述项目的实际付款进度,通过自
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
的自筹资金。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
自筹资金情况出具的《关于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4346 号),截至 2018 年 4 月 20 日,公司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为 101,980,435.53 元,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实
序 投资总额 占投资总额
项目名称 投入金额 际投入金额
号 (万元) 的比例(%)
(万元) (万元)
纺粘无纺布及其制品
1 13,155.37 10,000.00 599.57 4.56
生产线建设项目
水刺无纺布及其制品
2 16,483.66 10,000.00 6,234.57 37.82
生产线建设项目
现代创面敷料及压力康复
3 42,174.67 21,928.34 2,865.33 6.79
类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4 研发中心改建升级项目 5,026.21 1,000.00 390.07 7.76
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
5 3,272.06 500.00 108.5 3.32
建设项目
合计 80,111.97 43,428.34 10,198.04 12.73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募集资金对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 101,980,435.53 元进行置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振德医疗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
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
1、振德医疗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
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
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振德医疗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
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没有与募集
资金用途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
3、振德医疗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
事项已经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4、振德医疗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实施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综上,中信证券同意振德医疗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