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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德医疗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8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现金管理授权额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许昌振德医用敷料有
限公司、许昌正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投资产品),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
至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许昌振德医用敷料有限公司、许昌正德
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
准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8]432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2,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9.8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55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428.3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8 年 4 月 4 日到位,由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8]89 号
《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
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已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文锦支行、绍兴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合作银行皋埠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全资子公司许昌振德医用敷料有限公
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
越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同全资子公司
许昌正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发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
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截至 2018 年 4 月 2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
序                            投资总额                实际投入金   占总投资的
            项目名称                      投入金额
号                            (万元)                额(万元)   比例(%)
                                          (万元)
     纺粘无纺布及其制品
 1                            13,155.37   10,000.00    599.57         4.56
     生产线建设项目
     水刺无纺布及其制品
 2                            16,483.66   10,000.00   6,234.57       37.82
     生产线建设项目
     现代创面敷料及压力康复
 3                            42,174.67   21,928.34   2,865.33        6.79
     类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4   研发中心改建升级项目      5,026.21    1,000.00    390.07         7.76
     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
 5                             3,272.06      500.00    108.50         3.32
     建设项目
           合计               80,111.97   43,428.34    10,198.04     12.73
    上表中列示的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系在此次募集
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金
额。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
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上述预先投入
的自筹资金。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存在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实施单位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许昌振德医用敷料有限公司、许昌
正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二)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增加财务收益,实现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投资产品品种
    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
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以上投资品
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
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四)投资额度
    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之日止。
    (六)实施方式
    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
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投资的产品为保本型、低风险投资品种,
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
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购买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
定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投资产品,风险可控。公司将遵循审慎
原则,选择规模大、信誉好、效益高、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
体发行的产品进行投资。
    2、公司已建立健全资金管理相关的内控制度,公司财务管理中
心将严格按照内控制度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及时分析和跟踪
投资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保障资金安全。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投资产品,是在确保
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许昌振德医用敷料有限公司、许昌振德医疗用
品有限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决策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等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及全体公司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
币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
实现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已经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8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2)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
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
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
    七、上网公告文件
    1、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
    2、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
告;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4、《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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