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5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3,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平安信托安稳TOF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委托理财期限:无固定到期日,为开放式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履行的审议程序: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受托方 名称 | 产品 类型 | 产品 名称 | 金额 (万元) | 预计年化 收益率 | 预计收益金额 (万元) |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信托理财产品 | 平安信托安稳TOF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3,000 | 业绩比较基准5.20% | - |
产品 期限 | 收益 类型 | 结构化安排 | 参考年化 收益率 | 预计收益 (如有) | 是否构成 关联交易 |
无固定到期日,为开放式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浮动收益 | - | 业绩比较基准5.20% | - | 否 |
产品名称 | 平安信托安稳TOF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认购人 |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产品期限 | 无固定到期日,为开放式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认购金额 | 3,000万元 |
产品类型 | 信托理财产品 |
产品收益起算日 | 2021.03.26 |
产品到期日 | 无固定到期日,为开放式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产品投资方向 | 主要投资于目标资管产品,间接运用于证券市场 |
产品预期收益率(年) | 业绩比较基准5.20% |
券质押式报价回购、债券型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债券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固定收益类资管产品等债券类资产占本信托计划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投资于股票型公募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混合型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权益类资管产品等权益类资产占本信托计划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投资于商品及衍生品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商品及衍生品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商品及衍生品类资管产品等商品及衍生品类资产占本信托计划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投资于混合型公募证券投资基金、混合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混合类资管产品等混合类资产占本信托计划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明确投资产品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产品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现金管理台账,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1、受托人公司概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信托”),成立于1996年4月9日;2002年2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重新注册登记;2010年5月24日,平安信托完成了公司名称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公司名称由“平安
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平安信托是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安”)的控股子公司,是中国平安在香港联交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整体上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平安信托注册资本经过了六次增资扩股,增加到目前的人民币130亿元。
2、受托人股东结构
平安信托目前股东有2个,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册 | 持股比例 |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99.88% |
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 | 0.12% |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459,205.01 |
负债总额 | 126,507.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32,282.09 |
货币资金 | 68,826.30 |
项目 | 2020年1-12月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405.65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7.55%,公司本次现金管理额度为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4.36%,占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0.90%,占公司最近一年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0.65%,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2、公司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之规定,公司结合委托理财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对理财产品进行分类。公司本次存入的信托理财产品金额将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实现的收益将计入利润表的“投资收益”项目。
五、风险提示
虽然公司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保管人风险、流动性风险、估值波动等投资风险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的意见
1、决策履行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息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理财产品类型 | 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收回本金 | 实际收益 | 尚未收回 本金金额 |
1 | 银行理财产品 | 25,000 | 25,000 | 464.35 | 0 |
2 | 信托理财产品 | 3,000 | - | - | 3,000 |
合计 | 28,000 | 25,000 | 464.35 | 3,000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 25,000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 7.52 | ||||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 1.40 | ||||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 3,000 |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 27,000 |
总理财额度 | 3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