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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海环境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0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8年度,我们作为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金海环境《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出发,忠实履行职责。 现将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和2018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第三届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2017年8月17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成员为金敏强先生、杨义生先生、齐萌先生。

三位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金敏强先生:1951年出生,硕士学历。曾任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上海达实联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中优医药高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总会计师。

杨义生先生,1956年出生,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职称。曾任中国建设银行诸暨市支行副行长兼纪委副书记,党委副书记,现任诸暨市上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风控委副主任。

齐萌先生:1982年出生,博士学历,现任上海信和安律师事务所律师,高顿财经研究院CPA项目部经济法教研总监、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国际经济法系主任、最高人民法院“一带一路”司法研究基地副主任。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三位独立董事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未在本公司系统内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1%以上股份;不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或其直系亲属;三位独董及直系亲属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本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没有为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三位独立董事均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金敏强770
杨义生770
齐萌770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我们能够按时出席会议,对每次董事会所列明的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和表决(含通讯表决方式董事会会议),不存在3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股东大会召开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金敏强222
杨义生221
齐萌222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我们均在各自任期内按各自的职责参加了会议,详细了解公司情况,积极参与讨论,能够在审议议案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并严格按照授权行使权力。

(三)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召开审计委员会4次,审议通过了公司财务报告、财务审计相关事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计等事项。召开提名委员会1次,审议通过了公司聘任财务总监提名议案。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均能按照各自的职责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详细了解公司情况,勤勉尽职,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的支持。

(四)独立董事对公司现场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通过现场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听取公司高层的介绍,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的开展及进度情况;通过及时沟通或公司公告、网站持续关注公司重大事件及进展,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及时与公司相关人员及时交流,掌握公司运行情况,确保在熟悉公司情况的基础上发表独立意见。

(五)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

要的工作条件。对于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能够按照规定时间提前通知独立董事并提供足够的信息和资料;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协助,如及时介绍情况、积极提供资料等。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无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了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诚信、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与聘任程序,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我们审核了被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认为其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职责的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对于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2018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了公司各项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其薪酬总体情况是合规适宜的。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披露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18年12月10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改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 年度审计机构,并终止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合作关系。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审计费用确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18年4月2日召开了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1.8元(含税),合计分配股利3780万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考虑了股东的合理诉求和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及股东未发生不履行或违反承诺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规章的要求履行了各项信息披露义务。我们对公司2018年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我们认为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我们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自我评价。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规范运作,董事会从会议的召集、议案的审议和表决、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等各环节均做到了规范有序、合法合规。

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的四个专门委员会均能严格按照工作实施细则认真履

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奠定了基础。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9年,我们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与公司保持经常性联系,关注公司发展情况,加强学习专业知识,更好的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尤其是更好的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为公司正派稳健经营,取得更好经营业绩发挥积极的作用。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敏强 杨义生 齐萌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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