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减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决定将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人民币35,497.18万元(含本数)”调减为“不超过人民币31,397.18万元(含本数)”。现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调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497.18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1 | 诸暨年产555万件新能源汽车空气过滤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21,529.96 | 21,529.96 |
2 | 珠海年产150万件新能源汽车空气过滤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7,979.90 | 7,979.90 |
3 | 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 5,987.32 | 5,987.32 |
合计 | 35,497.18 | 35,497.18 |
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募集资金用途需要,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
的具体投资项目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二、调整后的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调整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1,397.18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1 | 诸暨年产555万件新能源汽车空气过滤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21,529.96 | 18,498.13 |
2 | 珠海年产150万件新能源汽车空气过滤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7,979.90 | 6,911.74 |
3 | 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 5,987.32 | 5,987.32 |
合计 | 35,497.18 | 31,397.18 |
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募集资金用途需要,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三、本次调减募集资金总额的原因和履行的审议程序
经公司于2022年9月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日(2022年5月23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人民币4,100万元需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因此,公司决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进行相应调整,将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人民币35,497.18万元”调减为“不超过人民币31,397.18
万元”。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减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事项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针对上述调整,公司编制了《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和《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