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中,能遵守职业道德,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工作态度积极、认真负责,圆满地完成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审计费用授权管理层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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