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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农银行:苏农银行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28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苏州市奕双新材料有限公司核定1.22亿元人民币信用证授信额度,期限1年。

?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回避表决事宜:关联董事陈志明先生回避表决

?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的授信业务,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1年1月26日,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苏州市奕双新材料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为关联方苏州市奕双新材料有限公司核定1.22亿元人民币信用证授信额度,期限1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6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授信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以上,但占公司最近一期资本净额1%以下,属于需由公司风险管理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应及时披露的一般关联交易。因交易金额不足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上述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同意将《关于对苏州市奕双新材料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021年1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同意了上述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2票同意(应参加表决董事12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2人,关联董事陈志明先生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商业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其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符合公允性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苏州市奕双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5月

公司注册地:吴江区盛泽镇黄家溪村

法定代表人:陈志明

注册资本:6000万元;主要股东为陈志明持股80%,杨丽英持股20%。

经营范围:为生物质纱线研发、生产、销售;喷气织物、经编织物生产;化纤丝加弹加工、销售;纺织品、纺织原料、墙布、PVC材料销售;纺织品研发;墙纸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2020年末,苏州市奕双新材料有限公司总资产44,661万元,净资产41,134万元;2020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709万元,净利润1,375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由于公司董事陈志明先生担任苏州市奕双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

引》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苏州市奕双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为苏州市奕双新材料有限公司核定1.22亿元人民币信用证授信额度,期限1年。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市场原则进行,授信条件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公司同类产品定价相关管理制度;公司对苏州市奕双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授信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的正常授信业务,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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