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关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更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来函告知,经主管部门批准,公司聘任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名称已变更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后的会计师事务所各项执业资格、服务团队、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等均无变化,主体资格和法律关系不变。原“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各项业务、权利和义务由“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继,原有的业务关系及已签订的合同继续履行,服务承诺保持不变。
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不涉及主体资格变更,不属于更换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九月二十六日